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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啼笑皆非的小人物大贪官

 2006-08-04 14:1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近日看到一则让我啼笑皆非的报道: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被控收受逾千万元贿赂,2日在法院接受调查时全盘托出他的贪污经历。本只是个小小的科级干部,因大权在握(全省的疫苗配送)而贪婪,“钱多得数不清”,却也因此而害怕,最后自首“立功”。

抛开对小人物的监管漏洞不谈,从一个普通百姓的角度看这件案子,这罗耀星实在可爱,实属贪官中的“异类”。这年头贪污受贿事件那么多,像我等平民耳濡目染都知道了贪官的一些手法。但这罗耀星虽贪污千万,却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一点贪官的成色都没有。

一,这老兄不知道怎么处理赃款。每次收到现金他都会放在家里的保险柜、密码箱中,但随着现金的剧增,他干脆租了一间房放赃款。他不敢拿那些钱花,更不敢存到银行,嘴边的肥肉吃不得。嘿嘿,这哪是贪官啊?人家贪官都有监督部门盯着,尚能将钱变得无影无踪,你也太笨了点吧。让我教教你:1,让亲友办公司炒股票之类的;2,去瑞士银行开个帐号;3,买些国外房产,送子女出国读书,顺便变成“外国人”;4,包几个二奶,既可以让她们去收款,又可以让她们将钱花出去,同时又可享享艳福。等发现问题,她们先顶着,自己抽空就跑。

二,这老兄居然不会打关系。我都搞不懂他这个“肥差”是如何得到的,分钱只是和另外一个组长分。也许你会说他还没举报领导,非也。他去自首后急于“立功”以减轻处罚,立马把同伙给供出来。可身为贪官,怎么能只拉一个人下水呢?应该“一锅端”啊,把整个疾控中心变成你的天下,周围全是你的人,还用那么害怕吗?另外,他收取钱财后又没记录,假如分配“好处”不公平,不是容易出问题?贪官可都是常将“人情”记得很牢的啊。江湖义气是要讲的,有恩报恩。

三,这老兄居然脸皮很薄。做贪官要既黑又厚,人家越贪越舒畅,他倒越贪越害怕,到后来连钱都不敢数了。好家伙,简直是“恐钱症”了。人家贪官被抓后,都要万般抵赖,可他倒好。明明上头不知道他贪,自个去申请蹲监狱。

四,这老兄也很天真。他在法庭上说:我很对不起共产党员这个称号,也对不起所在单位曾获得过的荣誉称号......我有糖尿病、高胆固醇等,请法庭对我从轻处罚。他还提出自己是“超额退赃”,也应减轻处罚。这些招很多人都使过了,没甚新意了。何必当初?

看来贪官不是谁都可以当的,即使给他创造了贪的条件。司汤达的话用到罗耀星的身上非常恰当:吃不下那份冰琪淋,可是又怕它融了。——这就是一个贪吃者的痛苦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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