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初,黑龙江富锦地区中韩合资建头兴农场。本来在协议中规定,农场的土地来自于开荒,但是在执行中,开荒变成强占农民耕地。头兴农场提出规划,富锦市政府出面,强制当地8个自然村286户的1303名农民交出土地搬迁。此事遭到农民抵制,于是政府用各种方式进行打压,甚至动用黑社会,公然向农民开枪,造成严重流血事件。此案被掩盖了10年,最近才由互联网披露出来。
1993年12月,富锦市政府下发通知,取消兴隆岗镇和头林镇的连胜、联丰、兴华、庆丰等8个自然村落,迁移286户农民,拆毁其住所,将全部土地交给头兴农场。这个通知是违法的。国家《村民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而富锦市政府取消该8个行政村及村委会,根本没有经过村民委员会的讨论和同意。
为了把农民赶走,富锦市政府成立了搬迁办公室,市常委兼武装部长马成喜任主任。而农民们推选王志恒、陈建安、王德义、王征会、王凤君等人为代表与政府谈判。不成想,在谈判中,农民代表全被拘留。当局声言:农民必须搬迁,否则就不放人,并且要判他们的刑。迫于无奈,代表们只得答应搬迁。代表回村后,和村民们商量,大家决定还是不搬。
马成喜恼羞成怒,带领警察来到庆丰村。王志恒向马成喜说明村民意见,要求政府依法征地。马回答:“法是人定的,我们说了算。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还抓你们。”于是王志恒、陈建安、王德义又被关进了市拘留所。当局并威胁:不同意搬迁就判刑。3位代表再次被迫同意搬迁。他们被释放,但要交2,000元释放费。三人东求西借,等凑足钱回村时,全村已被放火烧荒。
兴华村搬迁更残酷。由于多次谈判没结果,当局便把该村土地承包给黑社会头目武铁华,让他把村民赶走。1996年4月10日,武铁华拿着土地承包合同,领着9名打手,带着枪支、刀棍来到兴华村,说土地都是他的了,识相的赶快搬走,谁不搬就让谁吃枪子儿。农民不答应,武铁华大怒,喊道:动手!于是打手们开枪,当场重伤5 人,轻伤多人。
血案报到富锦市公安局,局长李庆新劝头上还残留铅弹的受害人安凤珍:“我给你们调解,让武铁华赔点医药费就算了吧。”在马成喜、李庆新、武铁华的威胁下,安凤珍只得签了字。调解书上写道:“武铁华在承包动迁时,遭到村民围攻,武鸣枪警告,误伤了村民安凤珍。为此由市协调办、市公安局召集双方协商,确定由武铁华付给安凤珍医疗费19,000元。双方同意永不反悔。”
武铁华明明是率众持枪杀人,却成了“村民围攻”后“鸣枪警告误伤”。更离奇的是,既然是武铁华补偿,但安凤珍拿到的却是富锦市政府的支票。安凤珍是血案受害者之一,其他受害者在政府和黑社会的威胁下,不敢向外界讲述案情。安凤珍的丈夫赵忠全,当日被打成重伤,瘫痪在床8年后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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