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美国境外与美国公民结婚
在海外结婚通常是由当地(其所在国家政府指定的结婚登记处登记结婚。比如在其市或宗教的公开机构认证核准。
美国外交及领事人员并不被允许证明批准婚姻。领事馆人员可以认证国外的结婚证书。
一般而言,通常在国外合法有效的结婚,在美国一样合法有效,但需直接到美国各州检查总长办公室询问以保持婚姻的有效性。
国外的法律和程序:
婚姻注册
当地的领事馆或旅游资讯局是提供最好婚姻注册资讯的来源,一些国家的基本婚姻注册资讯可在海外公民服务中心取得。
除此之外,美国各驻外领事馆都有该国婚姻注册的完整资讯。
居留权(期) 要求:
在海外结婚通常会受限于在该国注册结婚后的居留权( 期) 要求,因为几乎都有一段很长的等待时期。
文件和认证:
大部分的国家都要求出示有效的美国护照,此外,出生证明、离婚判决、死亡证明也经常被要求出示,部份国家要求结婚注册的文件先要在美国由该国驻外领事人员检验真伪,此一过程可能耗费许多时间与金钱。
父母亲同意:
各国结婚的法定成年年龄不一,一般而言,十八岁以下的人必须获得父母书面的同意交给一名公证人,有些国家要求父母同意书必须由外国驻美领事馆官员认证。
结婚合格的具结书:
所有民法国家要求出示由有关当局核发的文件,证明法律上有权能签属婚姻合约没有任何阻碍存在。美国并没有这种文件存在。除发外国政府准许其在美驻外官员核发此一文件,在国外可能结婚的双方必需在当地的美国使领馆取得具结书,证明双方是自由之身可以结婚,这种文件名为“结婚合格具结书”,美国使领馆人员核发此一证书的费用是五十五元,可能会调价,有些国家还要求有证人签属具结书,来达到证名双方可以自由结婚的效果。
额外要求:
许多国家像美国一样要求血液检测。
有些国家要求送到婚姻注册所的文件必须翻译成该国文字。
失去美国国籍:
有些国家与该国公民结婚会自动赋与配偶成为公民,或是具有归化为公民的资格,这种自动取得第二国籍的情况,不会影响到美国国籍,但是要归化为外国人或是申请双重国籍,有可能导致失去美国籍。计划申请外国籍的美国人,应与当地的美国使领馆联络,以获得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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