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承认现行机制不能遏制违法活动

据7月份争鸣杂志报导,「七一」中共建党日前夕,六月十八日,中纪委、中组部在内部公布了二OO五年全年处分党员情况:全年有一七七三二二四名党员被开除或劝其退党;受其他党纪及行政处分的党员八一二三一 七名,其中有一九八四三O名被依法起诉。

二OO五年被开除的人数,是一 九九O年以来,第二位最高数字(一九九O年是二七 一 六五六O名)。这是连续三年超过一百六十万党员被开除,都占同年入党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所有受处分的党员的主要违纪犯法行为是:(一)职务贪污、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等,(二)滥用权力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后果;(三)职务上、行为上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四)道德品质败坏。

报导说,被开除的党员干部,县处级或以上,一O七二六名,地厅级或以上四二九名;副省部级或以上四十七名。未被开除而受其他党纪或行政处分的干部,县处级或以上,一二五五七名,地厅级或以上,六一九名;副省部级或以上,七十八名。外逃、失踪党员三三七一名,自杀身亡党员三九八名。

报导说,二OO五年,因班子问题严重,陷於瘫痪状态而被改组或整顿的党组织,按级别分类为:县处一级,三一 七五个;地厅(局)一级,二九七个;省部一级,三十
四个。

另外报导说,胡锦涛近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如何改革现行监督机制,是摆在中央政治局面前最迫切、最严峻的大事。实践反覆证明,现行党内监督机制,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纪活动。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党内外监督机制,即使付出一定代价,也是值得的。

胡锦涛又说:中央有一个经过调查的结论,如按党章来衡量、鉴定党员和党组织,百分之八十或以上,是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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