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暴露”市委书记老公受贿!

据媒体报道,因胡兆秀状告香港商人叶汉辉盗取其存款476万港币,而被牵扯出来的原鹤山市委书记张汝韶涉嫌经济犯罪一案,已被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汝韶受贿385万余元,另有471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据2006年7月5日 南方日报)

  又一个巨贪受到了审判,去了他该去的地方。此案值得议论的特点在于,如果不是贪官的老婆在香港与人打存款失窃纠纷官司,暴露出他们的巨额存款,引起香港媒体关注,反馈到大陆有关部门,这个贪官什么时候才能暴露?

  张从1993年开始收受贿赂,在十多年的时间里,通过各种途径收受了巨额款项,有的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数目。不仅他自己记不清了,而且也没有人去查他。是不是他做事机密,隐藏得很深,记者在报道中并没有说,但我们可从他敛财的手段略窥端倪。张汝韶11年间的受贿形态主要分三种:利用提拔权,利用土地审批权,关照公司。从1993年至2004年,人赃俱在,有案可查的十人向张行贿84万人民币、181万港元、13万美元和1.8万元的背投电视机一台,还有几百万余元的财产他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这些卖官、权力寻租等敛财的手法与其他贪官并无二致,说当地的人民群众完全不知道,或完全没有反映应该也是不太可能的。但是为什么这个贪官就能十年不倒?

  他的暴露也同有些贪官有惊人的相似,并不是他们卖官或受贿本身事发,而是因其他偶然因素牵扯出来。胡长清是在昆明世博会上有关部门找不到他的人,直至动用国家安全机关才在广州把他找到,因而事发;沈阳的马向东是在澳门豪赌,进入了国家安全机关的视线,才被查处;这次的张汝韶也因在香港有巨额存款,被香港媒体质疑,造成了“舆论声势”,才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张汝韶虽然被查处了,但这是这个“香港舆论监督”的结果值得我们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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