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与行贿

全球首富比尔盖茨把他几百亿身家之大半捐赠给慈善机构,对比起我们大陆的有钱人,可谓天壤之别。我们的那些有钱人,看见比尔盖茨的慷慨与善心,不知当作何感想。若说他们不慷慨也未尽然,因为他们也会大笔大笔的把钱“捐赠”出去,所不同者,那些钱全都捐进官员们的腰包里头了。官员们何以接受这些“捐赠”?难道他们为官清廉,以致贫穷得吃不饱穿不暖么?看看也不像,因为他们出门有代步,一台豪华轿车载着他们满街游走,真是威风八面,不可一世。既然不是因贫施赠,那是何道理让那些有钱人心甘情愿的将大把银钱恭敬奉上呢?原来商人们颇晓官场上的道理,若想在某人权力管辖的范围内把生意做大,权钱交易这一关是非过不可的。这道理人人都懂,但要具体施行起来,就不太容易。我与你素不相识,忽然你要送一大叠钞票过来,尽管眼前的钞票很是耀眼,闪着诱人的光,而我不得不起戒心,鬼知道你是不是受政敌派来设个陷阱诱我掉进去的。但如果你是我的朋友,或是我的朋友介绍过来的,那么可靠指数升高,我便可放心大胆的笑纳这堆贡品了。所以,不是有钱就一定能使鬼推磨,还得看这鬼信不信你,信得过就帮你卖力推,信不过,就要装出一副义正辞严的面孔,喷出几串标示清廉的语句,然后犹犹豫豫的向你下逐客令。
捐赠是捐给在生活上真正有需求的人,而我们的官员们生活得很是风光,看不出有何需求问题,如果有,只能叫作过份的需求。为满足这些过份需求而奉送银钱,那不能称作捐赠,否则大老爷们听了会不高兴,觉得这是对他们的羞辱。那该如何称谓?可以称之为行贿。有商人的行贿,方有官员的受贿,一个愿给一个肯收,真是各得其所,皆大欢喜。商人因行贿而大赚其钱,然而对社会却是一毛不拔,不愿拿出一分钱来周济穷人,这不能怪他,那是理所当然。比尔盖茨能够成为一位大有钱佬,并非靠走后门和打通关节,而是靠自身的聪明才智和勤劳用功。他觉得自己能有今天,是社会提供给他一个发挥才能的空间,所以他对社会心存感激,这才作出了回报社会的壮举。而我们的有钱佬,论聪明也聪明,论用功也用功,然而他们觉得自己能有今天,全靠花大钱博得官员们的欢心,自己的生意才能越做越大,钱也越赚越多,所以,如果要讲回报,只能回报给官员们,即继续行贿,至于社会,管他娘的。
或许是地域的不同,就连附着在上面的东西也随之不同起来。同样是送钱给人,大洋那边叫捐赠,大洋这边叫行贿。别以为这只是名词上的不同,从中正可反映出人心面貌和社会风气的巨大差异。倘若有一日,行贿不再大行其道,而捐赠事业兴旺发达,那真是国家之福,万民之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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