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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似具备 遣返又成空:赖昌星遣返案迂回内情

 2006-06-18 16:5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五月三十一日下午,赖昌星暂缓遣返聆讯举行之前,加拿大移民部已经做出了赖昌星如遭遣返将不会面对风险的评估结论。虽然赖昌星随即提出暂缓遣返的申请,但是加拿大移民部已经买好了遣返赖昌星的机票。

激烈争辩难做裁决

加拿大联邦渥太华法庭,三十一日从上午十点开始,就赖昌星申请暂缓遣返展开聆讯,居住在温哥华的赖昌星没有到渥太华出庭,而是由辩护律师马塔斯到庭。聆讯首先由赖昌星代表律师马塔斯发言,长达一个半小时,强调赖昌星一旦遭遣返中国,他就会面对不可弥补的伤害,包括不能有效的进行司法覆核。因此要求法庭下令暂缓遣返,重新评估遣返后的风险。

而代表联邦政府的雷斯尼克律师,用了两个小时逐一反驳,解释中国官方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的法律约束力。结论是,中国的承诺是可信的,而且遣返赖昌星符合加拿大的国家利益及相关法律,因此应该按原定计划,尽快将他遣返。随后,再由赖昌星的律师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回应。

原定二个小时的聆讯,在经过五个多小时的激烈争辩后,法官只好宣布闭庭,延后宣判。六月一日上午,加拿大联邦法院的网站上贴出了对赖昌星暂缓遣返聆讯裁决结果。

法官罗列三十条解释暂缓理由
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史蒂文森在长达十三页的裁决中,从三十个方面解释了裁决的原因和背景:由移民部作出的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后没有风险的结论有值得质疑之处,如果立即实施遣返,那么赖昌星将没有机会获得司法复核,这对当事人并不公平;而且暂缓遣返赖昌星并不损害加拿大的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因此,决定接受赖昌星的请求,暂缓执行原定六月二日实施的遣返,而是由联邦法院进行司法复核后再决定是否遣返。

在家里焦急等待裁决结果的赖昌星在得知结论后感到兴奋,他表示感谢加拿大政府,相信加拿大的司法制度。赖昌星的代表律师马塔斯介绍说,事实上赖昌星的上诉程序应该从当局作出风险评估结论的五月十九日开始算起。如果赖昌星获得了整个司法程序,那么即使他的上诉最终被驳回,也至少需要十个月至一年的时间;如果联邦法院拒绝受理上诉,则最少需要约五个月的时间。

加拿大是一个免除了死刑的国家,它的法律不允许把人遣返到他可能面对死刑的地方;加拿大同时也是联合国反酷刑协约的签约国,它也不能把人遣返到他可能面对酷刑虐待的地方。

加拿大司法的独立精神

遣返风险评估是由加拿大移民部来做的,它可以采取政府的立场。而审理上诉是由加拿大法院来做的,法院是独立的,无需考虑政府立场。所以我认为,加拿大司法的独立、严谨、人道原则注定了它不会对于这样一个关乎人命、人权的案子轻易作出遣返的决定。另外,如果中国认定赖昌星是远华走私案的主嫌的话,远华案已经判处二十一个死刑,八个早已经执行枪决。再者,远华案审理过程中致使多人自杀身亡;赖昌星大哥赖水强、远华公司一名会计无故死在监狱。这些无疑都给加拿大的法院提供了一些赖昌星如被遣返,人身安全是否能够真正得到保护的参照。

许多中国人不懂,为什么中国那么强烈的要求遣返赖昌星,而加拿大竟然不给中国面子,为什么加拿大的法院不听政府的,为什么加拿大的法院要保护赖昌星。我认为,加拿大政府很想给中国面子,所以不遗余力的花钱打官司要遣返赖昌星。但是,加拿大的司法是独立的,它不听任何人的,也不屈从于任何权威力量。而且它保护任何需要保护的人,不管人们认为这个人是好人、坏人。它给任何人申辩上诉到最后的机会,不管有舆论认为这值不值得。

赖昌星难民案回顾

赖昌星一九九九年八月从香港逃到加拿大,二○○○年六月提出难民申请。加拿大难民法庭于二○○一年七月三日开庭审理了他一家的难民申请案,二○○一年十一月才审结。但是法庭没有即时做出裁决,而是到二○○二年六月才做出书面裁决。裁决指,赖昌星在中国涉嫌刑事犯罪,因此拒绝接受他为难民。赖昌星随后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一级一级的上诉直到二○○五年九月一日,加拿大最高法院最终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按照程序,二○○六年五月,移民部作出赖昌星如果遭遣返没有风险的结论。此时,加拿大政府启动了遣返作业,并为赖昌星买好了五月二十六日的机票。但是,赖昌星随即又提出了暂缓遣返,要求司法复核的要求。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一九九九年到加拿大之后,于二○○○年十一月被捕,几个月后获得有条件假释。在随后几年的大部分时间当中,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一直都是在家软禁的状态,每天被限时外出。

是否遣返涉中共高层权力斗争

在过去的六年当中,中国官方一直持续要求加拿大政府遣返赖昌星。中国并应加拿大要求,于二○○一年作出承诺,赖昌星如果被遣返将不会被判死刑。今年五月,中国政府再次重复这一承诺。

我于二○○一年初写作《远华案黑幕》一书时对赖昌星做了近百个小时的采访,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远华案是中共权力斗争的代罪羔羊。写作该书时,我还采访了案件的一些律师、死刑犯家属、办案人员、红楼服务员、中国问题专家,以及对中国军情、国安、公安都有相当了解的人士。通过我对这数十个相关人士的采访,完全可以断定,远华案走私案牵涉中共高层,包括涉及军情、国安、公安等领域及其复杂深入的权力斗争。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因此案被判十五年徒刑;总参二部部长姬胜德因此案被判无期徒刑。

随后,我又用了一年半的时间调查采访“朱小华受贿案”,更加证明了两案直接牵涉江泽民和朱镕基之间的斗争。那么,为什么在江、朱下台之后,中国政府仍然锲而不舍地要求遣返赖昌星呢?因为赖昌星这个和中共党、政、军、商、国安、公安、军情等机构都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知道太多中共的秘密和黑幕。在接受我采访时,他曾不无炫耀的透露,他和中共领导人的八十三个秘书关系密切。所以,这样的人中共一定要把他控制在自己手上,而不能把他放在外面,随时想说几句就说几句。在这一点上,不论是江朱还是胡温利益是一致的。

二○○六年六月八日(本文作者为《远华案黑幕》一书作者

(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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