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诚妻子、母亲发出签名呼吁书

亲爱的国内外的朋友们:

非常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陈光诚及其全家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现在当地政府对陈光诚的迫害愈加严重,并于06年6月11日早晨8点下达了一份沂南县公安局的对陈光诚刑事拘留的通知书,通知书的内容是这样的:

沂南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 沂公刑拘通字[2006]292号

袁伟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06年6月10日9时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陈光诚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沂南县看守所。

二00六年六月十一日

我们都知道,陈光诚一直是关心农村的残疾人及农民的权益,自去年4月份开始,对临沂地区的野蛮计生开始关注,并做了大量的实地调查。面对当时的受害人,讲述当时他们所受迫害的实况,我们感到十分的震惊和不可思议。例如,有的人对政府人员或他们雇来的人员连续打300下皮棍,有的妇女被迫做俯卧撑状,但稍稍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就会遭到毒打。60多岁的兄妹互相殴打等等。其实,他们并不是因为自己有计生问题,而是受他们的兄弟姐妹或者儿女的计生问题而受到株连。最后光诚及朋友公布了部分调查结果,引起中央计生委的重视后,中央计生委便派工作人员做了核实调查。并肯定了我们的调查结果。就因此,陈光诚于05年8月 11日遭软禁。后来想办法逃跑离开,但很快,即05年9月6日在北京遭到地方政府的绑架与殴打。05年9月7日至06年3月11日,陈光诚一直又继续受到软禁并不时遭到殴打。3月11日晚上9点,陈光诚被沂南县公安局带走。家人于3月12日收到一份继续盘问陈光诚的通知书,盘问通知书的盘问起止时间是06 年3月11日21点至3月12日21点。但是,12日21点后光诚并未被释放。期间,我们多次要求见陈光诚并给他捎一些衣物(因为他被带走时是穿着棉衣)。但都遭到绝。我们的律师于06年5月8日要求会见陈光诚,但沂南县公安局却矢口否认他们拘押了陈光诚。6月11日早晨8点,自称是沂南县公安局的人给我送来一份关于陈光诚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他们让我签字,我一看,上面说的是自6月10日9时开始拘留陈光诚。并且在下面的注解,也就是如果在24小时内没有通知家属应该写明原因一栏中并没有说明原因。我一问他们时,他们说,他们是6月10日带走的陈光诚。我说,那3月11日至6月10号这段时间你们把陈光诚放在哪里,都干了些什么。他们不回答我。只是反复强调他们是6月10日带走的陈光诚。我问他们,6月10日你们是从什么地方带走了陈光诚。他们回答不出来。在此情况下,我拒绝签字。

他们就这样公然践踏法律,因陈光诚揭露临沂的野蛮计生而遭到他们的软禁,乃至现在强硬的给他加上一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罪名。对光诚进行打击报复。作为执法机关,听听喊法治,喊公正执法,但法治不是喊出来的,公正也不是用打击报复、以强压弱换来的,而是要通过一步步努力争取去做才能达到的。

我现在希望,关心光诚的国内外朋友能够签名强烈要求当地政府立即停止对盲人陈光诚的继续迫害。不要让我们三岁的孩子同我们一样整日在恐惧、思念与期待中渡过。

谢谢

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

袁伟静 (山东 农民)——陈光诚的妻子
王金香 (山东 农民)——陈光诚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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