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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帮忙分尸?留美女硕士陈丹蕾杀夫案节外生枝

 2006-06-13 17:0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杀夫疑凶经鉴定无精神病  

  案情再次"节外生枝"---陈丹蕾称有人帮忙分尸,自己并不知情

    陈丹蕾无精神病

  28岁的留美女硕士陈丹蕾在大洋彼岸枪杀丈夫并碎尸一案,近日由上海市检察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据悉,陈丹蕾在上海被捕后,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市检察一分院组成司法小组,于今年2月赴美,要求当地警方提供陈丹蕾作案所用手枪的弹道痕迹等鉴定结论和数据。经据理力争,最终说服当地警方提供了相关证据。

  昨日晨报记者获悉,目前上海市司法机关对陈丹蕾实施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结果显示,陈丹蕾没有任何精神疾病。此前,陈的家属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曾称,陈丹蕾的母亲和外婆都有“精神分裂症状”,陈丹蕾本人也有“精神疾病”。

  对于陈丹蕾家人提出的“精神病说”,何雷的母亲方女士曾表示并不意外:“在司法鉴定报告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客观证据出来之前,一切猜测和臆断都是不理性的。用‘精神病’的说法洗脱罪名,是很常见的行为。”

  希望拿到美国鉴定材料后开庭

  2004年圣诞节,陈丹蕾曾对丈夫何雷胸口刺了两刀,后被当地司法机关提起公诉。当时美国司法机关曾对陈丹蕾进行精神状况鉴定,确定其有“深度抑郁”。陈丹蕾家属此次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我们不清楚中国司法小组是否从美国取回了当初的精神鉴定材料,如果没有,我们希望延期开庭,待美国方面提供了足够材料,中国方面再度进行精神鉴定后再开审此案。”

  陈丹蕾的律师,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何志法、修同飞昨日下午告诉晨报记者:“陈丹蕾认为,案发时,由于与何雷关系不好等因素的影响,情况很混乱,自己意识也不太清楚,像被诅咒了一样,就买了枪,自己当时的精神状态现在实在说不清楚。我们认为,美国的心理医生的诊断以及证言,能够准确反映出陈丹蕾在案发时的精神状况,我们将请求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收集相关证据,并且以此作为精神疾病重新鉴定的依据。”

  陈丹蕾称事后才知尸体被肢解

  何志法、修同飞律师告诉晨报记者,他们接受陈丹蕾亲属的委托,仔细研究了上海司法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结论部分),会见了被告人陈丹蕾,听取了被告人本人对案件的看法。

  “陈丹蕾提出,《起诉意见书》遗漏了重要事实,何雷尸体系化名JACK的人肢解的。当时陈丹蕾请来此人帮助将尸体装入冰箱,结果他误解陈丹蕾的意思,将尸体进行了肢解。陈丹蕾称是事后才得知尸体被肢解。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陈丹蕾并未起意以及参与肢解尸体,我们请求检察院查明事实。”修同飞律师说。

  据律师介绍,目前陈丹蕾有悔罪表现。她多次表示自己对不起何雷父母,愿意在物质和精神方面进行补偿。律师同时向检察机关提出,“陈丹蕾在案发之前一直在读书,生活环境比较单纯,这也造成其想法比较简单。性格脆弱的她因家庭纠纷处理不善,一念之差,触犯了刑法,对于其社会危害性的认定,应当区别于杀人越货的恶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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