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女巨贪”的主审法官也“贪得无厌”?

5月24日上午,曾主审过“湘女巨贪”蒋艳萍等大要案、被誉为湖南省法院系统的“明星法官”——原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吉凯被沅陵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

  唐吉凯因受贿获刑,实属咎由自取,自不待言。但基于他主审过“三湘女巨贪”蒋艳萍等大要案、有着被誉为湖南省法院系统的“明星法官”的“特殊身份”,还是让人不禁生出些感慨来。

  长期以来,让领导干部参加落马贪官的庭审,一直是有关部门津津乐道的“反腐举措”。让官员们看看胆敢以身试法而站在被告席上的贪官的“可怜相”,自然是有其积极的意义。我并不怀疑有关方面的良苦用心,但这一招真的就能使贪官幡然悔悟、金盆洗手吗?如今,主审“女巨贪”的法官也成了贪官,就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最有力的反问。

  事实早就证明,贪官的“贪欲”是“吓唬”不住的。因为,在腐败现象没有被根除的背景下,绝大多数的贪官都会抱有一种赌注心理,会产生一种自认为有可能规避法律风险的自信和评判。犯罪心理学告诉我们,贪官的侥幸心理与犯罪黑数的数量成正比例关系,犯罪黑数的数量越大,预期风险就越小,则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越强。这如同触目惊心的空难并没有吓倒乘飞机出行的旅客一样。虽然空难事故不可避免,但据科学统计,乘坐飞机目前还是一种最安全的出行方式,所以坐飞机出行的人仍然络绎不绝。如果腐败的“风险”仍然很低,如果做贪官仍很“安全”,如果执法不严、监督不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即便眼前就有贪官“不慎”落马的活生生的事例,同样还会有人万蝇逐臭、前“腐”后继的。熟稔法律、亲自主审巨贪的“明星法官”居然没有接受蒋艳萍的“教训”,而是眼睁睁地重蹈覆辙,正是这个道理。

  说到“吓唬”贪官,当数明太祖朱元璋下手最“狠”了,但是贪污之风还是屡禁不止,他最后也不得不承认:贪官污吏“酷害良民,奸狡百端,虽刑不治”。与朱元璋的“剥皮实草 ”之类令人不寒而栗的酷刑相比,如今的听庭审、看监狱之类的“警示教育”,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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