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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卖淫与大学教授嫖娼

作者:金非欣  2006-06-07 23:2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不久前,上海卫视报道,杭州警方破获了一个大型网络卖淫团伙,团伙中的卖淫女大部分竟然是女大学生,这些女生以每次八百到一千的价格与嫖客进行性交易。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这些卖淫的女大学生家境并不贫困,他们卖淫只是为了追求更高的物质生活。其中一位女大学生说,父母每个月给自己一千五百块钱,但她经常要买高档的时装和化装品,还要到高级酒吧消费,一次的消费都在1000元以上,家里给的这些钱根本不够用,她就开始想办法赚钱“补贴”自己,而出卖自己则是最便捷的方法。开始心理上还接受不了,后来次数多了就习以为常了。这些女大学生每月一千五百元以上的消费早已超过了普通大学生每个月消费的几倍,但强烈的物质需求和欲望,还是让她们冲破道德界限,不惜以出卖自己的肉体去赚更多的钱来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

其实女大学生卖淫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早在几年前就有“武汉女大学生卖淫事件”,而许多外语学院、师范大学外面每到周末停满轿车,来接女生也是公开的秘密。现在的一些女大学生观念开放,根本把卖淫不当回事,她们的逻辑是,自己用自己的身体赚钱,赚的事血汗钱,又没有损害到其它人的利益,有什么不好?

这样的说法的确是坦然。不管在古今中外,卖淫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但为什么在我们天天"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下,伟大祖国的大学教育培养出的天之骄子,却理直气壮地去卖淫?现在的大学早已不是一方净土,信仰的缺失,权利斗争都在大学中日益漫延,道德情操在大学生中正在一步步的沦陷。

当下的中国大学教育始终以政治挂帅的极端实用主义为宗旨,把原来大学教育本应该有的对真理和知识之追求的目的,变成了想方设法把知识转变为金钱(物质)的功利主义。每年高考,许多大学人文方面的专业基本上都没人报考,全靠调配录取。这种对知识的实用性理解,也就引发了大学女生对自己身体的实用理解。而且我国法律中没有卖淫罪,所以女大学生卖淫并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可以约束她们的道德准则缺约束不了她们,因为她们早就知道那些天天被重复的冠冕堂皇的话都是说给别人听,骗人的。

如今的大学可真是奇闻百出,有学校请女学生陪领导跳舞,有名牌大学教授跑到台湾去袭人家美丽女博士胸的。有女大学生卖淫,就有大学教授嫖娼,比如前两年的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的陆德明教授就去轰轰烈烈的嫖过一次。这也没什么,教授先生也是人,也是有性欲的,我们也要以常人的标准衡量他。当年陈独秀不是也经常逛八大胡同?我在想,如果去嫖娼的大学教授,碰上自己的女学生是怎么样一种情形,平日里那个满口仁义道德的家伙,今天却来嫖娼!所以我认为今天的女大学生卖淫的很大原因就是大学教授的上梁不正,才有了下梁歪。

毕竟去妓院里嫖娼的教授只是少数,但另外一种嫖娼却在大学里深深地漫延,——大学教授的学术腐败——剽窃、抄袭,本人称之为学术嫖娼。你看看现在大学里的那些学术嫖娼的教授们,嫖娼在他们来说是经常的事情,而且他们嫖了就嫖了,照样好好的教书,照样美美的评职称,照样顺利的高升(例子不用我举,大家都知道)。就像女大学生卖淫,卖了就卖了,反正我卖了也不会少什么,而且不违法。所以大学女生说:我就卖!大学教授说:我就是嫖!本来这种学术嫖娼会遇到一个声誉与面子的问题,但在现在的大学里也不是问题,因为嫖的人也多了,大家都心知肚明,都装不知道吧!你好,我也好!

有一件美国的学术案件值得我们深思。1981年,芝加哥大学历史学博士、普林斯顿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戴维.亚伯拉罕的专着《威玛共和国的崩溃》由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受到美国历史学界的许多好评,普林斯顿大学也准备长期聘任亚伯拉罕为被本校教授。就在此时,在耶鲁大学作研究的德国历史学家亨利.特纳指出,亚伯拉罕的著作臆造证据,以成己说。不久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费德曼教授也连续发表几封公开信指出亚伯拉罕有心作伪,此事在美国学术界引起悍然大波,就连《纽约时报》、《时代周刊》也刊登大幅篇章加以报道。最后美国历史学会出面表态,亚伯拉罕被逐出历史学界,以四十多岁的年纪改学法律。这就是著名的“亚伯拉罕案件”(David Abraham Case)(见贺卫方《再谈教授与书》)。这也只是造点假,就被开销。与中国的许多教授们整段整本的抄、师傅徒弟一起抄,比起来可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可以预测这样的案件发生在中国会怎样,各种媒体不让报道,学校和研究机构也不会出来说话,时间一长也就算了。我们伟大的中国有一个多好的学术嫖娼的环境啊!

女大学士们卖淫是为了追求更奢侈的物质生活,教授们学术嫖娼也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和政治地位。大学教授每年必须要写多少篇论文,出多少专着,而且规定专着必须多少万字以上(以这种标准许多大师的著作都是不合格的,陈寅恪当时进清华时还没有一部专着),完全是学术的计划经济。内行人都知道,学问是慢工出细活的东西,它不是人有多大胆,就会有多大产的。在这样的计划之下,学术大跃进,教授们写出来的一大堆的注释满篇,几尺厚的专着,大多都是没有多大创意的豆腐渣学术。邓正来先生说的好:“这样一个时代,其生产出来的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是知识分子或者根据某种特定的‘知识规划’或者以经济、社会及政治等场域的逻辑为原则而由某种特定的‘集体性’知识生产机器生产的”(《反思与批判:体制中的体制外》自序)。但没有这些东西,教授们就评不了职称,进不了级,分不到房。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下,想尽快高升的教授的最好办法就是学术嫖娼。

有人把这些问题归结为学生和教授的道德下降,我看这样把问题简单化了,回避了问题的根本原因——制度。是谁给教授了制定了这些条条框框?是大学管理层的一些“有知识,无文化”、“只谋食,不谋道”(傅国涌语)的学术官员,他们就是一些对权力和金钱充满着贪欲的行政官僚,他们的精神世界一片空白,他们以为学术成果的出现就像生产方便面,定了指标就能完成。更可恶的是这些人把官场的权力观念引入学术中,用不知道是否有价值的学术成果,评定所谓的学术级别,在这样的环境下,教授们要高升要拿到高工资就必须得要快速出成果,但一时间要做出那么多成果根本不可能,所以只有剽窃,一个开始学术嫖娼,大家一起嫖,谁也不说谁!也有守得住节操的,但他们大多数不会在这种体制下生活的很好。而那些以学术嫖娼为生的教授们却步步高升。

在谢泳先生的《教授当年》一书中,我们看到当年的大学教授的风采。他们特立独行,精于学术,勇于对社会的不公发表自己的看法,凭着自己的学术品德和学识影响学生。现在的教授们自己都行的不正,有什么资本和勇气去教育影响学生。当时大学的教授为什么能这样独立?当时已经形成国立(省力)大学、私立大学、教会大学多元并存的局面,大学能独立自治的,人才容易流动。只要有本事,就不害怕找不到大学教书,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那时虽然战火连天,民不聊生,但大学还是一方净土。现在大学法律地位不明确,只是在官僚体制控制下的“准政府组织”,这样的大学死死的把大多数教授限制在一所大学里(虽有一些新兴的民办大学,但发展空间太小,多被公立的官僚化改造,而且环境、师资根本不能保证学术研究),教授们在权力的压制下不断退却,做应景的学术,混个饭吃罢了!

曾担任《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中宣部新闻局局长的钟沛璋这样评论当下的政府垄断教育的体制:“我们是从校长的任命,从教什么、怎么教、用什么教材,出什么试题到用什么试卷,以至于学校的财务,无不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和控制之下。……一切围着应试教育的指挥棒转。各级学校都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下属单位,一切听命于统一指挥,我国也就再也出不了像蔡元培、陶行知、晏阳初那样杰出的教育家”(《中国教育值得沉思的问题》,《炎黄春秋》2005年,第二期)。出不了杰出的教育家,当然培养不出高素质的大学生,当然也不会办出高水平的大学。

没有大学教育的多元与大学的独立自治,教授们永远抬不起头,他们不得不在权力的限制下进行学术嫖娼,更别指望他们能影响和教育下,培养出多高素质的大学生。蔡元培先生说过:“大学之大,非大楼之大,乃大师之大也”,在这样的制度下怎能有大师出现,没有大师怎么能有好的大学,怎么会培养出好的大学生?没有自由的大学只会产生浮躁与堕落,没有自由其它的一切无从谈起。

当今世界的竞争就是科学技术的竞争,而科学技术的根本就在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而中国的高等教育的落后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世界权威大学排名中。大陆地区大学没有一所进入前二百名)。如果中国的高等教育发展不起来,其它方面的快速发展只会是一时的虚无泡沫。大学没有自由,学术不独立,大学永远会有学生和教授的共同堕落。大学也绝对不可能发展,就永远会有大学生卖淫,大学教授学术嫖娼一类的光怪陆离的事情发生。


(《议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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