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彤:六四感言
今年是“文革”四十周年,“六四”十七周年。文革和六四的关系,可以用一句话说清楚:都是中国特色,都是一党专政的产物。在现代文明社会里,在民主制度下,文革和六四都是不可思议的。即使出十个毛泽东,二十个邓小平,也形不成什么气候,搞不成什么文革和六四。但是,只要存在着共产党领导一切的制度,即使毛泽东死了,邓小平也死了,文革和六四仍然存在着不断重演的现实的危险。没有大文革,还会有小文革,没有大六四,还会有小六四,不出在北京天安门,照样会出在什么省的什么地方,比方说,广东省的汕尾市。文革和六四的根源是一党专政这个制度,毛和邓只是扮演了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角色而已。毛泽东自己说,他一辈子干了两件事,打败了蒋介石,搞了文化大革命。所谓打败蒋介石,就是以暴易暴,以大暴易小暴,作为暴君,毛泽东确实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超过了秦始皇。所谓文化大革命,就是发动了一场长达十年连绵不断的大斗争,“八亿人民,不斗行吗”,“谁反对毛主席就打倒谁”,他屡战屡胜,又达到了目的,超过了斯大林。这两件事情,毛都大获全胜。至于功过,有的历史学家把他分为三段,说他“开国有功,建国有过,文革有罪”。我刚才说了,一党专政是文革的根源。因此,从开国到文革,是从因到果的关系,不是从功到过的关系。建国饿死了几千万人,也不是“有过”二字概括得了的。毛泽东这个反人类的罪人,不值得由人类来歌颂。
邓小平不是理论家。不存在什么“邓小平理论”。认为谁当了共产党的头,就一定精通马列主义,掌握真理,创造什么“理论”,那纯粹是迷信。毛泽东在世时,邓小平是个惟命是从的执行者,毛叫邓干什么,邓就干什么。邓的全部本钱,不是理论,而是力量。共产党有七个领袖,毛刘周朱林五个都死了,陈云身体衰弱,剩下一个邓小平,从华国锋手里接收了共产党的全部资源。胡耀邦赵紫阳都没有实力,但他们二位,认准目标,义无反顾,竭尽全力,推动中国进步。邓小平的实力其大无比,但是如此宝贵的力量,却被邓小平用到“四个坚持”上去,开辟了一条在一党专政下武装镇压人民和瓜分国有财产的腐败之路,造就了今天如此糟糕的人权纪录,如此悬殊的贫富鸿沟。这是什么?这是倒退,这是犯罪!邓小平完全有力量推动中国转向民主社会,很可惜,他不惜倒退,不惜犯罪,自愿与一党专政共存亡,堕落为千古罪人。
毛泽东和邓小平都留下了巨大的“负资产”。他们用实践证明了毛式社会主义和共产党领导一切的破产。他们给后人留下了否定他们的机会。否定毛式社会主义,否定一党专政,中国就能进步。
至于现在的新领导人是不是正在朝这个方向努力?这一点,我看不出来。我不知道。我很希望也很愿意欢迎他们能够真的也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但是我现在看不出来。我有把握的,我已经看清楚的是:民众的维权行动正在推动中国朝这个正确的方向前进。
我指的是公民大众维护自己权益的行动。由于干部侵犯公民权益的现象愈来愈肆无忌惮,愈来愈普遍,公民维护自己权益的行动也就相应地愈来愈发展,风起云涌,赢得愈来愈广泛的社会同情。九十年代,每年一两万起。去年2005年,发展到八万多起,平均每个县四十起,平均每五分钟一起,每起几十人,几百人,几千人不等,这八万多起是专指群体性的维权行为,个体性的行为没有统计在内。我看,中国已经到了民众维权的时代。这是逼出来的,是一党制把公民逼上了维权之路。全世界都是这样走过来的。中国的现代化,也同样要靠维权来实现。腐败和黑暗的制度性根源,只能在民众维权过程中铲除。公平,理性,自由,活力,只有通过维权才能发扬。维权的过程,就是确立民主政体,建设法治国家,形成文明社会的过程。中国将依靠民众维权而跟过去告别。
当局应该执行宪法!一切合法的政府和团体都应该执行宪法!《宪法》第二条说得非常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是根本法,这一条,说的就是国家权力的根本。人民的权力遭到侵犯,意味着国家的法律遭到威胁;人民的权力经常而普遍地遭到践踏,意味着国家正在变质,或者面临着变质的危险。所以,维护公民权,就是护法,护宪,护国。共产党当年支持二七大罢工,不就是支持工人维护集会结社和游行示威之权吗?支持一二九,不就是支持学生“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言论自由吗?支持农民运动,不就是支持“二五减租”和“耕者有其田”吗?中国共产党是靠支持公民维权才发展壮大起来的。今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更应该通过维护公民权利,来护法,护宪,护国。这是共产党最重大的责任,也是共产党最好的防腐剂。凡是没有蜕化变质的共产党员,都不应该忘本,都应该义不容辞,见义勇为。总而言之,应该和被侮辱和损害的民众在一起。这不是什么新话,六十多年以前,整个社会就是这样教训我们的,我当时认为很对,接受了,今天我仍然持这个观点,没有变。
(根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2006年6月4 日播出整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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