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了自己的国家!

我们有了自己的国家!”蒙特内哥罗报上的这个大标题,说出了当地人民的心声。 两天前的该国“公投”,多数人选择“独立”,因而使她脱离“南斯拉夫联盟”,而成为一个新国家。

过去近二十年,欧洲有两次大解体,一是苏联解体成十五个国家;再一个就是南斯拉夫联盟,解体成六个国家。两次大解体,都体现了尊重人民自决权的民主原则。

虽然“南联盟”解体之初,出现武力冲突,但克罗地亚、波士尼亚、马其顿、斯洛文尼亚都先后分离出来,成为主权独立的国家。这次蒙国独立之后,“南联盟”仅剩塞尔维亚,就无法再叫“南斯拉夫”,这个国名因此寿终正寝。

这次蒙特内哥罗的分离,应该说是最平和、最尊重人民选择权的一次。首先,它不是“南联盟”内所有人“共同决定”,而是蒙特内哥罗的人民自己公投。塞尔维亚面积是蒙国八倍,人口是蒙国十一倍,如共同决定,就等于以大欺小,剥夺蒙国人民的选择权。这就像近年的东帝汶、斯洛伐克一样,都是当地人民自决,而不是和外部人“共同决定”。过去魁北克的几次独立公投,也都是当地人自决,而不是加拿大全体人民“共同决定”,也是体现了这种尊重当地人民自决的民主原则。

其次,蒙国独立成功,塞尔维亚也有功劳。塞尔维亚已是民主国家,不仅没有用武力威胁蒙国的独立要求,更早在三年前就同意蒙国可通过公投决定和“联盟”关系,并尊重公投结果。这和几年前斯洛伐克和捷克分手一样,同样是和平分离,主要也是由于捷克多数人民,尤其是当时担任总统的哈维尔,视人民选择权为最高价值。

其三,蒙国内部的统派,虽然强烈反对“蒙独”,但他们信奉民主原则,不仅同意就“统独”公投,把“独立”做为选项,也不对公投设立刁难的“高门槛”,而是同意欧盟提出的只要投票率达五成、有五成五以上民众赞成,就可“独立”的标准。因而蒙国独立成功,也是内部统派理性、尊重人民选择权的结果。

蒙特内哥罗独立之后,原为南斯拉夫所属、现自治的科索沃,很快也会由人民自决而成为正式独立国家。欧洲失去了苏联、南斯拉夫两个国名,却由于分离潮而新增二十个国家。它说明尊重民族自决权,已成为历史潮流。

蒙特内哥罗曾是独立国家,一战后被武力并入南斯拉夫。 虽然有独立的历史,但由于共产统治洗脑,“大南斯拉夫”情结导致很多人开始并不赞成独立,虽然当地人占人口近七成。直到近年民主之风劲吹,民族意识才复苏。这次公投结果说明,只要有真正的民主,最后一定是人民自由选择的价值成为主流。(作者为中国旅美异议作家)

转载自:自由时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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