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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再次违法逼迫异议人士

 2006-05-24 16:4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信息中心深圳报导: 5月23日,深圳警方找家住本埠的张津郡先生谈话,警告刘水不得回深圳,并要求张津郡先生不得为刘水回到深圳找工作提供帮助。

据张津郡说,国内知名异议人士刘水在被深圳警方逼走后,21日在电话中告诉好友张津郡先生,表示近期打算重返深圳谋生。23日,张津郡先生就被警方约谈。警察约谈的内容主要有三点:

1)他们对刘水最近的情况一清二楚,并知道刘水将于近日返回深圳;

2)刘水年初接受国外媒体采访,揭露深圳公安系统特别是深圳市收教所的一些黑幕,相关领导非常恼火!好几个部门都想找刘水对质!

3)警告张津郡不要为刘水介绍工作,否则将对他不客气。警察暗示说,去年张津郡为李剑虹女士介绍工作,他们已经网开一面没有找麻烦,这次如果继续帮助刘水,那就……

张津郡先生认为,深圳当局是绝不容忍刘水在深圳长期工作或者生活的。自己如果没有深圳户口或者没有在深圳居住的理由-太太是深圳的或者在深圳有房产,也会是同样下场!张津郡先生估计,如果刘水先生一定要回深圳,有关方面可能不会和刘水直接照面,但所有能对刘水提供帮助的人可能都会象自己一样被打招呼!也不排除刘水回深圳后可能遭到更坏的对待。

国内不愿透露姓名的观察人士说,从去年开始,深圳警察对待外地到深圳打工的异议人士就采取了变相驱逐的办法,先逼走了李剑虹,再逼走刘水,上周又令熊忠俊先生不得不卷铺盖走人。这位观察人士认为,深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论信仰和政治观点,都有权利选择在深圳工作和居住,宪法和法律对此从无例外规定,也没有授权警方按不同的政治见解区别对待,更没有授权警察妨碍公民在国土内自由选择居住和就业,深圳警察擅自逼走持不同政见者的行为没有法律根据,是典型的执法犯法,已经构成剥夺、限制公民基本人权和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的罪行,理当谴责!建议有关当事人向当地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控告。同时,应将有关事实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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