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炮轰“村民用炸弹伏击政法委书记被判10年”

据报道,以“爆炸手段”恐吓四川江油市政法委书记冯钢的罗志平,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这一事件引来网友们一阵炮轰,摘选一些如下:

以死相逼,肯定有天大的冤情。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当弱者有苦无处诉,有难无人帮,甚至受到官吏欺压时,他们只能以这种最简单最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实出无奈 !

什么事情?搞清楚了没有,为什么要炸,为什么偏要拦政法委书记的车,县里没有县委书记、县长,他算老几?肯定有原因。另外,法院的从违法角度看问题是对的,但背后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吗?一个人的生命是重要的,他敢制造炸弹、拥有枪支,这说明是某件事情处理不当引起的,有关领导或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对涉及民情、民意的事件,要切实做到解决后,跟踪观查,保证解决问题的实效性。

一个弱小的农民,他能有什么企望,不就是平平安安过日子吗?如果连这点权利都不给他,他还有活下去的意义吗 ?只好以死相拼.问题是,我们的法律为什么不保护老百姓,而是把老百姓逼到绝路上去?!你判一个,难道不会有其他的人还被逼的这样做吗?你判他10年,解决了根本问题了吗?

这几年类似的事件越来越多了,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地思考一下这背后深层的原因.

现在的官民关系相当堪忧啊,当权者难道不应该深刻反省一下吗?

百姓是否有冤情????那个政法委书记是不是个鱼肉百姓的贪官?????如果是,该炸,炸死一个就给百姓除 掉一害虫。

我对官方新闻(中共喉舌)的真实性始终持怀疑态度,报道往往背离客观真实的原则,时常断章取义,一面之词。(按照文章 所描述的情况)一个明显违法犯罪的事件为什么没有受到更多人的谴责,反而引起那么多人的同情和反向思考,包 括我在内我也持同样的态度,这种潜在的民意说明了什么?深层次的社会问题相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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