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吓维权律师 中国人权纪录蒙污点

中国律师协会宣布限制律师打维权官司的新措施,香港评论指出,这些限制是当局套在他们头上的紧箍咒。对中共当局而言,这样的举措虽然能对维权运动暂收阻吓之效,不过,却将使中国的人权纪录蒙上新污点。

评论分析,中国维权运动的兴起,在一定意义上是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同时也是胡温新政之初,强调以民为本、倡导依法治国精神的体现。中国以往出现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下岗工人权益、农民工权益受侵占等冲突时,主要是政府出面摆平。

然而,由于相信胡温为首的中共领导层所表达的“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施政理念,许多弱势群体的民众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才纷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一批有良知和法律经验的律师也走上协助弱势群体打官司道路。

不过,评论认为,“维权律师”的称呼对他们已成为沉重的十字架。当中共当局将维权运动与国际间的“颜色革命”相联系时,维权运动在一夜之间被中共当局视为异见运动的新代名词;维权律师中许多人的命运因此逆转,为维权运动付出沉重代价,许多热心于维权运动的知识分子也同样受到当局打击。公共知识分子和“维权律师”成为中共当局非常忌讳的两个名词。

评论指出,正如维权律师郭飞雄所指出,民众的维权运动主要目的在推进中国的法治。这一点原与中共当局提倡的依法治国理念并不冲突,只是由于中共提倡依法治国是一回事,真正做到依法治国是另一回事,公共知识分子和“维权律师”就这样被制造成新的反对者,不能不说是胡温施政的一大败笔。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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