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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报导】中国维权律师被套上紧箍咒

 2006-05-18 20:4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律师协会最近向各级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印发“指导意见”,对律师受理征地、拆迁等案件,“应接受司法机关监督与指导,发现可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中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同时表示,根据行业守则,如果律师违反规定,协会可予停业整顿或者批评的处罚。对此,北京律师滕彪认为这是打压阻碍律师维权活动。

据中央社报导,中国律师协会宣布的这项限制律师打维权官司的新措施,香港评论指出,这些限制是当局套在他们头上的紧箍咒。对中共当局而言,这样的举措虽然能对维权运动暂收阻吓之效,不过,却将使中国的人权纪录蒙上新污点。

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北京律师滕彪表示,这份指导意见显示当局有意以司法行政来限制律师展开维权工作,最近像河南、广东方面也有一些类似措施,例如限制律师接受境外媒体采访,以免案件在海外曝光,这是侵害律师职业行使权,目的在限制这几年发展较快的法律工作者参与的维权活动。他并表示,今年起当局对律师维权的遏制比较厉害,有不少案件律师都不敢介入。

评论分析指出,中国维权运动的兴起,在一定意义上是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同时也是胡温新政之初,强调以民为本、倡导依法治国精神的体现。中国以往出现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下岗工人权益、农民工权益受侵占等冲突时,主要希望由政府出面摆平。

然而,由于相信胡温为首的中共领导层所谓的“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施政理念,许多弱势群体的民众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才纷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一批有良知和法律经验的律师也走上协助弱势群体打官司道路。

不过,评论认为,“维权律师”的称呼对他们已成为沉重的十字架。当中共当局将维权运动与国际间的“颜色革命”相联系时,维权运动在一夜之间被中共当局视为异见运动的新代名词;维权律师中许多人的命运因此逆转,为维权运动付出沉重代价,许多热心于维权运动的知识分子也同样受到当局打击。公共知识分子和“维权律师”成为中共当局非常忌讳的两个名词。

评论指出,正如维权律师郭飞熊所指出,民众的维权运动主要目的在推进中国的法治。这一点原与中共当局提倡的依法治国理念并不冲突,只是由于中共提倡依法治国是一回事,真正做到依法治国则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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