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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失地农民黄维忠维权 被判入狱三年

 2006-05-18 00:1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福建莆田市失地农民代表黄维忠因为准备替当地六百多户农民到北京上访申诉,在去年底被莆田公安逮捕,莆田市法院今天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判黄维忠三年有期徒刑。

据“大纪元时报”报导,黄维忠的家人昨天才接到莆田市城厢区法院通知,说今天上午八时要宣判,法院只准许两名家属进去听判决,家属八时进法庭,八时三十分法庭就结束。家属听完判决后认为,这是没有依据的判决,表示一定要上诉。

黄维忠的辩护律师陆光说,黄维忠是无罪的,这个判决肯定是不合法的,他们还要上诉。

莆田市地方政府自二零零三年五月,数次以城市建设的名义征用农民的土地,一些当地官员为了谋取私利,在有关土地征用程序和手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上侵犯损害村民的权益,严重影响当地十个村子、一万馀村民的基本生存。

黄维忠两年来透过合法的途径,替失地农民争取合法的土地权益。去年十一月九日黄维忠受六百六十七户失地农民的委托,准备到北京上访申诉。莆田市警方当天将他拘捕,并押回莆田拘留,随后又在十二月二十八日正式逮捕他。

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二月二十八日起诉黄维忠“聚众扰乱社会治安”,城厢区法院三月二十日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今天做出宣判。

在黄维忠被捕后,莆田市地方官员在三月三十日上午,带着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龙桥派出所民警及一部挖掘机,约两百人的队伍,强行将两村的果树摧毁。

当地村民一直试图透过行政和司法的管道解决征收土地的问题,但当局都以“不予受理”为由拒绝,村民们陷于举告无门、投诉无路的困境。

新闻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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