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嫖高额提成为警察创造“商机”

近年来,以查处卖淫嫖娼为名发生的违法行为不时见诸报端,此类事件也引起社会舆论的普遍关注。沈阳市日前就发生了一起嫖娼疑案,4名被处罚的当事者大喊冤枉。而处理这起案件的沈阳南站派出所所长李国义,因接受当事人(副厅级干部)通过亲属给其送去的3万元现金被“双规”。

某机关纪检处负责人说,该案是一个虚构的、屈打成招的冤案。

  为什么许多警察喜欢办理卖淫嫖娼案?主要是因为有高额罚款提成。不管是“自收自支”,还是“收支两条线”返回提成,公安机关和警察个人,都是有可观的经济利益。如果说别的警察能够抓住卖淫嫖娼的“商机”,那么,沈阳南站派出所则是没有“商机”而“制造商机”。 (《江南时报》2006-05-13 第13版 )

  难怪有一次我和爱人在我们本地的滨河路散步时因为手拉手(我们结婚16年了,都是快40岁的人了。)被值勤的民警误以为是“不正当关系”而盘问了半天,搞得我们夫妻二人哭笑不得,最后找了个在公安局上班的熟人过来作证才不了了之。那时没有多想他们为什么会对路上的行人都疑神疑鬼的,现在想来,是想罚款以获得收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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