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没钱交学费不准考试 无法按时毕业告母校

没钱交学费不准考试,以至于不能按时毕业。贫困大学生侯念文以剥夺其受教育权为由,将母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告上法庭,15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今年24岁的侯念文是山东淄博人,目前在外地打工。据他称,2000年,他考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物资经贸系。由于家庭贫困,家乡民政局曾给其开具了一份贫困证明。因此,作为贫困生,侯念文靠助学贷款学习生活。

2003年、2004年,也就是在侯念文读大三、大四时,由于政策等原因,银行对部分贫困生停发了贷款,侯念文拖欠学校的学费也由此未能按时交纳。“我在2003年年底的期末考试中,国际市场行情分析与预测这门课程未获得通过,在2004年年初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时,却被学校告知因没有交清学费不能补考。”在诉状中侯念文写道,其2003年12月份考试的另两门课程,也因没补交学费被学校宣布成绩作废。侯念文认为,校方这种做法剥夺了他受教育的权利。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准许原告参加补考国际市场行情分析与预测等三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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