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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之殇——土改与毁家纪事(上)

作者:
土家野夫
 2006-04-30 00:3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一)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耻辱、羞愧、畏惧或者种种不堪,我都难以理解,父亲何以如此持久地回避提及他的父母兄姊。即使在他暮年的平淡岁月里,也始终保持着拒绝回忆的习惯而不像大多数老人那样爱唠叨过去的痕迹。他像一个纯粹凭直觉而熟稔行路的盲人,总能巧妙地避开坑洼一样躲闪着那段凹陷的岁月。以致于让人误会他几乎像陨石一样来到这个星球,他的身后是一片巨大的虚空;他来时的路飘渺无迹,只是仅供凝思而永远难以洞彻的沉沉星云。

这似乎意味着我的血液之河只上溯到父辈就枯涸了,我像一条没有源头的细流般在大地上慢慢洇干。但这是不合逻辑的,不管祖父母的存在怎样如同传说一样难以亲近,我相信父亲和我都永远根据在那个庞大家族的废墟上。它在若干年的隐秘梦影里,在浩淼难问的冥冥之中,默默地提供了我们两代人在苦难泥土上存活的力量。

我真正得以窥见父亲的家史是在他不治而逝之后。那是1994年的冬天,我在警察的陪同下赶回恩施奔丧。父亲在一面血红的党旗下似乎安详了,带着他隐忍一生的巨大秘密等待着最后的火焰--他几乎已决意要将一切胸中块垒都化为灰烬--他唯一的遗嘱是把骨灰撒向清江,让流水带他回到老家。

老家?老家?我们从未去过的地方,我们还有老家么?但从老家赶来了许多衣衫蓝缕的亲戚,他们叫我叔叔舅舅爷爷舅公,与我同辈的则都是老人了--这突然冒出的大批远亲几乎让我瞠目结舌。我一直以为父亲是没有亲戚也没有故乡的,他官居正七品却从未还乡也从不提起,这使我们姐弟皆讳莫如深。这些从深山远来的陌生族戚与我同哭,他们在真切的哀痛泣诉中开始向我揭露出我们家族那惨绝尘世的往事……

(二)

巴东这一地名也许是鄂西最古老的标注。《水经注》曰: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由此看来,那就是中国最悠久的伤心之地。我的故乡就在那里,在三峡的背后,在大巴山的腹地--那是一个至今还偏远穷荒的地方。

顾名思义,那是巴人的土地,是一个在遥远年代就已失去国名的僻野。在清代,它归属容美土司管辖,在所谓共和国,它准确的地名叫湖北省巴东县杨柳池区驷井公社石板小队,现在则划归金果坪乡--也就是中共第一烈士段德昌被另外一个书记杀害的地方。

我祖父的家就在石板村相去八里左右的半山上,即使今天,两里之内仍无人烟。翻过老屋背后的山崖,就可以看见清江在500米下的绝壁间涣涣流淌如永不干涸的泪腺。那个村子没有水田,遍山遍野都只能种植玉米和土豆,那是山胞们唯一的主粮。可以想象,50年前,那里该怎样的蛮荒。那时,村民去县城和州府都要走三天路。他们不知有汉,更无论魏晋。唯一的活法就是望天收--老天不为难就多打三五斗,缴皇粮,然后自给自足,安身养命。他们不知道主义,不相信党派,甚至也不关心改土归流。他们已经遗忘了来自何处,不了解巴楚之别,只知道他们所处的国家永远是乱世,他们只想勤扒苦做,做一个太平世界的良民。

(三)

中国自秦统一以来,即可谓泱泱大国;虽然早已实行郡县制来管理,但实际上中央政府鞭长莫及,多数领域仍属化外之地。即使朝廷能够委派一个县令的地方,规矩也是一个人独自去上岗,秘书[师爷]还得自己出钱雇请。至于少数民族地区[蛮夷之地],则从当地的世家望族中择封一个土司,由其世袭自治。

今天一个县的公务员大抵上万,军警宪特齐备,尚且往往滋事告急;在100年前,一个县官加几个胥吏,又是如何来实施政务而确报平安的呢?--朝廷对于民间社会的控制,实际依赖的是士绅阶层和家族长老的自觉维持。传统的礼法家训和乡规民约在代代乡绅的传承下,形成中国人的底线伦理和生活秩序。无论政统和血统在遥远的帝都如何改变,深山老林中的人民依旧坚守着自己的道统。他们默默耕耘,派丁纳粮,安贫乐道,息讼少争。不到民不聊生之时,一般是不会揭竿而起的。

士绅阶层是如何诞生的呢?它既非朝廷分封指派,又非家族世袭嫡传,也算不上基层民主直选,它是完全自然生成而又为当地社会所默认的一个人群。一般而言,它由正直诚信、发家致富、知书识礼的人所组成。这一群体没有国家俸禄和职称,只是凭借个人素质而形成的潜在势力,掌握着乡村的“话份”[话语权]。他们不妨一领青衫躬耕草野,但往往却一言九鼎,安抚平息着乡村的裂纹和创伤。不管政治是如何周期性动荡,皇朝是如何兴衰更替,是他们在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在很多意义上说,都是他们在代行政府职责,在充当太平盛世的守护神。

但士绅阶层又并不专属于某姓某族,它是在不断更新变替的。在欧洲,贵族社会实行的是长子继承制,他们代代积累的财富集中管理,因此较能保持身份。而中国民间的传统则是“树大分杈,人大分家”,这种分家析产制很容易导致一脉各支兴衰不一。于是富不过三代,没有永远的士族簪缨之家。社会始终鼓励那些个人奋斗的人,你可以出生寒门,起于垄亩,只要不匪不盗,白手兴家或者读书应试,你就可以跻身士绅阶层,成为闾里乡亲尊敬的人。参看林耀华先生的社会学名著《金翼》,即可明白此理。

历朝历代的入登大宝者,多很在意对士绅阶层的培育和保护;即使满人入关,也不敢完全消除江南的缙绅门第。因为统治者知道,这个广袤的国家和众多的草民,不能仅凭枪杆子去管理;在他们鞭长莫及的艽野,需要无数德高望重的人去维护礼法。对他们的迫害,就是对华夏文明生生不息的道统的丢弃。而一个丧失道统的民族,就会像一个没有灵魂的行尸,甚或堕落而为众多的杀人机器。

(四)

中国古代的流民迁徙是历史永久的悬案--在今天看来都很蛮荒的地方,几百年前我们的祖先又是如何发现并开拓的,这实在不可思议。石板村位于巴东、鹤峰和建始三县交界的高山峡谷之上,海拔1000米左右,从地名也可想见其土壤之贫瘠。在那里的山顶可以俯视清江,但百丈绝壁使得他们长期缺水--我在今年秋天的首次还乡时,发现我堂兄依旧靠屋后石坑中积攒的雨水在生活。

我一直相信我们是巴人始祖五姓之一郑国公的苗裔,史称“板盾蛮”的那部分爱唱竹枝词杨柳枝的人,有可能是我们的先祖。白云苍狗数百年,我已无法穿越那些尘封的岁月了。所以曾高祖一辈究竟是如何要避居于此穷山恶水人迹罕至之地,我已无从想象。

祖父郑公讳振略,大约诞于光绪初年,派称幺房。至少在民国之初,祖父这一支还很贫寒,而他的堂侄--其长兄之子郑永阶,则已崛起而为野三关杨柳池一带十三乡的联保之长了。永阶堂伯大约在当时当地是曾经风光得意的--有自己的土围子和民团武装,至今在石板村的山上还有其碉堡的残迹,而关于贺龙攻打郑家寨的故事,仍依旧在民间流传。事实上,永阶伯一支正是在被贺部打破砍杀之后从此式微的。

祖父卜居于村外8里的山上,单家独户像一个隐士。他育有四子两女,家父乃其幼子。他似乎比其他农民多一点主意,知道刀耕火种的难以养家活口,便选择了贩盐来贴补家用。山村相去巴东县城大约三百多里,一路的高崖深谷没有半丈坦途。一般而言往返六天,完全要靠背驮。传说中如果不碰见红军和剪径的,他可以三天走过来回。可想而知,对一个山民来说,要想增加点家业,需要付出多少艰难和血汗--即使今天,大抵仍然如此。

没有勤劳和节俭,祖父肯定是难以致富的。他终于在中年之后薄有田宅--用岁岁年年的奔波慢慢买下了60余亩山地,修了一栋木屋,占地也就200平米左右。像他这样半农半商的人,在乡下就算是跑码头见过点世面的,自然比别人多一些谋生之道。地里只产玉米,吃不完的就拿来烤酒--他在家里开起了作坊--祖父的包谷醇酿开始装点着山民的偷生之乐。

(五)

1940年代大约是祖父从贫民到富农再到小地主的身份转移完成之时。他像大多数家道中兴的布衣绅士一样,省吃俭用,事必躬亲,小心翼翼地珍惜着他那乱世荒年中的一点可怜的幸福。在这一时段,大伯二伯大姑小姑相继成家,三伯未婚早夭--在乡下即是寻常小灾,不足为悲。为了解决少爷[家父]的读书问题,他第一次在村里创办了义学,延聘了新式教育的老师;并在1946年将我18岁的父亲送到县城就读简师,他希望他的幼子能够完成学业以彻底改变世代农耕的命运。

一个乡绅的诞生并非仅凭财富的积累,他需要对乡村建设有所捐奉,比如修桥补路,悯老恤幼;他还要参与乡村社会的公共生活。只有这样,他才开始体面而尊荣,才会让周边人群信服。祖父的一切善行和成就,将他推上了族长的位置--这一纯粹民间的虚衔,在宗法时代是稳定社会的磐石,因而也拥有一种形而上的象征性权力。他不仅可以在族内排忧解纷,连外姓人家兴讼起争,也往往来找他做中平息。人有善恶,事有是非,理有正偏,何况闾里之争无非家务,许多清官难断的锱铢相较,由他划断奖罚,必也有恩有怨。由此埋下他日的祸根,这几乎也是天下仗义直言者都要付出的代价。

自古以来,政府都鼓励乡村自治;只要完丁纳粮,其他服务性事务则多让渡给基层社会去自立自理。在政府财力权力皆难企及的领域,基本由乡村贤长掌控和维持。实在解决不了疑难重症,才交由政府裁决。这样官民之间减少了摩擦,社会各阶层也多了张力,正是古人无为而治的理想状态。

由于祖父的声望,大伯被民国县府推上了保长之席--约等于今天的村委会主任--这几乎是几年之后这个国家最普遍的断头台。保甲制度是典型的中国特色,其推行初衷在于家家联保,互为人质,用以平寇和防止通贼。在维护乡村治安和代行国家职责方面,他们确曾发挥作用。在石板村那样人烟稀少的偏远山寨,一个保长究竟有何功过,我在今天已实在难以评说了。估计太过无趣无益,大伯才会想要把这鸟位传给他毕业回来的小弟。万幸的是我父亲可能读书长了见识,他坚决不干并要求祖父继续供他到州府恩施去深造。祖父也许在隐隐的传闻中开始预感到乱世浩劫的临近,他再次资助他最钟爱的幺儿踏上了异乡求学之路--正是这一步,让我父亲逃向生天--这,难道就是命运。

(六)

在那个现在还不通客车的山寨,郑氏祖宅如辉煌的落日,停留在1948年前的温暖里。在那一年,20岁的父亲在祖母的叮咛中,步步回头地永别了他的故乡--对山外世界充满幻想的他,其时肯定没有想到这就是不归之路,他已再无机会尽人子之孝。

那个早上,阳光渗透着初春的芳香。整个家族除开祖父之外,都簇拥着这个唯一能去州府的学生离开家门。在寨口的古老皂角树下,露水滴嗒自叶间滑落。父亲一步跨过了乡界,他的灵感也使他就此跨越了宿命。

祖父有意回避了为儿子送别的伤感场面,他独自登上后山;那里的一片松竹掩映中,默踞着郑氏祖茔。这些从土地上隆起的坟墓,错落有致如一个私家花园。一些石竹、玉簪和旅人蕉静默地开放,三叶藤和打碗花的枝蔓像无数羸弱的手牵连着这些飘散的灵魂,似乎在山风中具有了一种环抱而立的力量。大小各异的碑石神情庄严如同一张面孔,发灰泛白,苔痕班驳,书法的刻迹漫漶一如沁水的经卷。一个家族的历史,全部的苦难和荣耀,都尽在这些泥土下埋没着,阅览着岁岁芳草的无情惨绿。

祖父似乎在丈量他祖祖辈辈一寸一分积攒下的这点土地,迷朦朝雾中,他像一个失算的弈者面对一盘亘古未解的残局。烟岚弥漫在他六十多岁的老眼里,他看见了大群死亡的浮雕像一部露天的族谱,记载着他日渐淡忘的艰险岁月。一些墓阶上还存放着积年的清供--粗糙的包谷、敞气的酒以及风干的苹果。他此刻怎么也不会相信他竟会死无葬身之地,他的儿女已无能为他烛酒拜祭。

(七)

在那之前,大伯和二伯都已各有四个子女,大姑和小姑都相继嫁到了邻县的官店。每个家庭都仍然是农耕为生,过着基本自足的日子。祖父只雇了一个长工,是族房的一个孤儿,带有收养性质,那孩子也只十几岁。土地则分给了三个儿子,我父亲的那份,就由祖父母代耕着--一个地主的全部家当就是这些了,但这,在当年的石板村,就算是唯一的首富。

祖母在她的幺儿外出的当年,终于油尽灯枯。她的早逝使她备享尊荣,那场丧礼办得风光体面,成为那些山中后人至今还能铭心的最后一抹残红之忆。古人说:寿则多辱。祖母幸好没有熬到1951年,否则她将如何面对那在劫难逃的灭门之祸。

父亲考上了恩施五峰山上的清江中学。次年,据说因为打群架而被开除。就在他晃荡在江边卵石滩上无所适从时,林彪的四野开进了州城。那时的中共所到之处,马上成立革命干部大学,用延安和东北那套成熟的洗脑方法,赶紧为地方培养管理干部。走投无路的父亲需要一份口粮,马上成为了首批学员。很快就学会了斗地主分浮财和杀人玩枪的技术,于是便分往利川开始“清匪反霸”运动。那时的老家肯定不通邮路,他对革命也肯定还抱有许多幼稚的想法,他也许还侥幸地认为他的家庭刚刚脱贫,应该不在镇压之列。于是他充满激情的投身到“伟大”的洪流中去,在剿匪的战斗中双枪横行,杀人越货屡建功劳。很快入党,很快成为最年轻的区委书记。关于父亲,我将另文专述。

49年和50年,父亲与祖父是否有过联系,是否彼此知道对方的消息,这是父亲一生的秘密,我现在已经永远无从得知了。父亲用沉默维护着他的尊严,也一定用隐忍埋藏着他的耻辱。我相信我这一代人的父辈,多是少言寡语之人。他们用一生的压抑来努力遗忘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以至暮年往往精神崩溃。

(八)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是中国人最早对土地所有权的认识。在没有王的时代,土地是公共的,你所在的氏族或部落开拓到哪里,你就拥有那一方大地。而王的产生,从来就非民选,谁将暴力发挥到极致,谁就是王,谁就拥有天下的土地。

在封建社会,君主虽然认为天下即朕,但在实际的非疆域概念的耕地制度上,是承认私田的。也就是说,除开朝廷征占的公田,部队开发的屯田,分封赏赐的职分田,其它自耕田、永业田和庄园均属私有。你只要向政府按亩纳税即可,民间的私相买卖和授受皆不干预,政府只作登记收税。明朝鼓励人民开荒造田,给地15亩,免征三年,有余力者不限顷亩。洪武二十七年诏曰:额外恳荒,永不起科。这意味着你自己筚路蓝缕开拓出来的田地,政府连税赋都放弃。所以在明朝,官田仅占百分之十一,清朝则只有百分之四点五。

民国时代的1930年,政府搞了大规模的土地和人口普查,推出了中国第一部《土地法》。本法规定--国家依法征收之地属全体国民所有;政府占用私地须收买;矿藏道路江河湖泊风景古迹不得私有;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权的土地仍属私有。

个体的人依托于一个国家而生存,需要政府提供安全、秩序、法律等基本保障,因而必须向国家纳税,这种缴皇粮的观念对中国人来说早已无须多说。无论是一条鞭法还是摊丁入亩法,都有优劣长短。而人的天分寿夭能力强弱自然也各有不同。土地在各家之手,投放同样的种子却并不能保证获得同样的收成。天灾人祸皆能逐渐拉大人与人之间的贫富距离,于是,有的要典地,有的要卖田,自然便有人收购。一切皆由市场经济在操纵,往宿命上说,人生的祸福还自有许多看不见的因缘。就这样,同一片大地上便有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雇农。

(九)

土地问题是一个农耕民族致命的焦点。历代的皇权更替也多与此相关--均贫富,耕者有其田,这是多少人造反的口号,但从来没看见哪个起义的领袖真正与民同苦。皇朝换了血统,法统却依然袭旧,受苦的还是底层百姓。

这个党闹红军时代,本质上还是流寇--打到哪吃到哪,只有地主家有吃的,所以抢地主无可厚非。到了陕北,有了自己的占领区,才有了相关的政策--既要搞统一战线抗日,就不能完全抗拒政府而私下斗地主;又要吸引穷人支持,就不能不给老百姓甜头。于是,当时出台的方法是强迫地主减租减息,再由农民向党纳粮。军队自己也去开荒经商包含种大烟来换取费用。那时,毛是承认所谓开明绅士的,也和大地主交朋友。

抗战一胜利,共军迅速坐大,两党要抢天下,在野的一方缺粮饷,光靠减租减息是不敷日用的,于是紧急推出土地改革政策及一整套实施办法。具体来说就是每到一处,先划分阶级成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消灭地主。把地富的土地房产牲畜农具和粮食全部瓜分了,还给农民新的土地证。这样一来的巨大好处是,党有了粮饷,兵源。老百姓怕政府军来又夺走所谓的胜利果实,便只好和党绑在一起跟当时的政府作对。这一招实在是高,所谓的中央军要维护社会秩序,自然不能也如此乱来,于是所到之处只有挨打了。

按说地主的田产分就分呗,大变革时代,个人承担一定的损失也无话可说。大家都是国民,总应给条活路,不应拿了别人的东西,还要羞辱并夺人性命。当时老苏区很多干部也都这么想,在抗战时,许多地主都和八路军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许多共党高干都是地主子女。但不这么做,贫雇农就有顾虑,毕竟拿人钱财内心不安。毛发现这个问题后,作了严重批评,并允许基层过火,说以后再纠偏都行。于是大规模的土改开始了,家庭出身地主的干部靠边,无业游民发动起来,人性中的恶全部调动出来,各种人间惨剧纷纷登场。[后文在举例]以上内容读者可参看毛选第四卷及近年党史研究,可知笔者不诬。

(十)

改朝换代是中国士民皆爱关注的话题,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它意味着战争和屠杀,是看客的谈资和民间话本的底料。在历史的宏大叙事中,杀人就像是一串逗乐的插科打诨;用迅翁的话说,屠伯的残忍很容易化为大家轻松的一笑。老百姓津津乐道的是歼敌八百万或手起钢刀下的喀嚓一声,有谁肯去分享那些具体枭首者的疼痛。

远古的禅让是中国书生的政治神话,后世基本不敢去想。宋太祖那样先穿黄袍再客气地劝退前朝老板的故事,史书上也难得多讲。枪杆子里出政权--这真是爱读《资治通鉴》的人悟透了的硬道理。但历代的鼎革,天下底定后仍要诛杀前朝的普通吏员者,实不多见。满人入主北京后,还知道征召起用晚明的遗老,对那些拒不奉诏的不合作主义者,也基本容其自生自灭而不赶尽杀绝。一个国家的血腥气太重,终非好事--这当是所谓人主皆知的事。

辛亥革命的成功,起先靠的还是驱除鞑虏的民族主义口号;但民国真正取代清室时,采用的却是善待优抚之法,而非如苏俄十月革命后对沙皇一家妇孺俱屠。这才叫共和精神,没有这种宽容,就不可能走向真正的共和。美国的南北战争,北方打的也是解放黑奴统一国家的大旗。两军相对,血流漂杵,一旦南军言败,不仅不诛降将,不罪附逆,连资助叛军的奴隶主也不予追究责罚。这种民族精神和气度,才能奠定真正的民主制度。(待续)

(〈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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