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民工吃剩饭引发关注 不出几天便离职

北京十一名农民工连续两天吃工头剩饭的事件经媒体报导后,引起中国全国总工会的关注,要求雇主当面道歉并妥善安置,但事隔几天,这几名工人便已“下岗”,离开了工作单位。

“人民日报”今天报导,全国总工会和北京市总工会有关人员二十一日召集有关单位--中建二局装饰工程公司、江苏金坛市唐王建筑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商量解决办法。当日,这十一名农民工的劳务费全额发放。

全国总工会海员建设工会建筑工作部部长李长春指出,金坛市唐王建筑工程公司劳动用工极不规范,包工头层层转包,十一名农民工与建筑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任何书面协定。

同时,为农民工提供的生活条件简陋,食堂没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没有健康证,不符合建设部和北京市建委关于施工现场职工生活和食堂管理的要求,事件发生后,隐瞒事实,掩盖问题。

中建二局装饰工程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所使用的劳务企业监管不力,对劳务公司不规范用工行为未能及时发现。

李长春明确要求及时把十一名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到每个人手中,金坛市唐王建筑工程公司、中建二局装饰工程公司领导要就十一名农民工吃剩饭和在生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农民工当面道歉,妥善安置好十一名农民工的工作。

但人民日报记者再次到工地采访时,发现向媒体自曝吃剩饭的十一名农民工已经“下岗”。

对此,中建二局说,消息给单位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最终决定与十一名农民工所在的劳务公司解除工程合同。劳务公司负责人则解释,十一名农民工“下岗”是因为“工程结束了”。

据“京华时报”等媒体报导,四月九日、十日,北京海淀区黄庄中建二局某工地的十一名农民工在吃饭时,连续三顿都发现,饭菜中有别人吃剩的鸡骨、鱼刺、鸡蛋等东西。

记者实地采访时,工地的包工头承认,米饭里的剩菜的确是他们吃剩下的,并声称掺剩菜是出于“好心”,这也是为农民工好。“有些人就很喜欢吃,不想吃的人当然也可以不吃。”报导引述其中一名工人王俊杰的话说,他们可以吃得比别人差一点,但绝对不该将吃剩的东西再给他们吃。

新闻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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