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稿】国企破产谁买单

【本报记者李宾报导】本月中共国务院通知,从今年起到2008年,将有2000多户国有中小型企业破产,涉及职工351万人,涉及机构债权2271。6亿元人民币。

按照官方说法,这一批企业是政策性破产,由财政买单。中共规定得政策性破产,指清查资产后首先支付职工工资,而不是首先支付金融债权。财政买单的意思就是由政府出钱偿还破产企业欠银行的债务。但是官方的说法似乎并不能解决银行们的忧虑。他们的教训表明,涉及到出钱的事,官方明文的规定往往都没有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上下推托,到时并不会有人站出来偿付银行的贷款。银行最忌惮的是地方政府。破产企业既是中小型企业,自然都属于地方政府管辖。令人想不通的是,现在的银行已经并不单纯属于国家所有。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已经在香港上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准备上市的工作也已经到位,这样的银行还应该承担国营企业破产后的贷款呆帐吗?但是,银行们不会书生气的去跟地方政府坚持自己的权利,僵持起来地方政府翻脸不认人,银行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跟地方政府搞好关系是唯一出路,那样兴许还能从破产企业的资产里捞回一点残余价值。对银行来讲,总是挽回一点是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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