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稿】监管与狼共舞 国民财富流失 超大集团公司形态--系的形成

【本报记者李宾报导】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经济社会出现一个新的事物:系。媒体把一个控制数家或数十家企业、其中含有上市公司在内的集团称为系,典型的如德隆系,格林科尔系,还有朝华系、飞天系等。之所以称为系,而非集团,是因为其控股主体往往不止一个,而是数个。最终控制权集于一个或几个自然人。公司系现象含有江湖特色,就是说其实际上存在,在舆论中也存在,但在官方或法律上却不存在。

中国的私营企业主,认为他们遇到的最大的困难就是融资难。他们认为自己能无限的开拓,也能经营管理,尽管不断有经营管理上的失败,但是市场机会很多,总是能为他们提供足够的弥补失误的机会。唯一无法真正克服的就是发展所需的资金。因此当他们逐渐壮大的时候,他们处心积虑要解决的一个战略性关键问题,就是打开融资的渠道。而实际成为渠道的有两个方式:一个是控制金融机构,一个是控制上市公司。这些企业主们是如此的充满着投资的欲望,当他们一旦控制了这两类能够募集资金的公司时,他们中很多人就倾向于随心所欲的扩张。他们仿佛在参加一个全国性的、但却是即时的竞赛,比谁的老板做的大,但是却希冀一日之间胜利。他们中少数人已经感觉到自己可以同世界级公司比高下,参加的已经是世界范围的竞赛了。所以一旦控制了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那么他们就要把所有募集来的资金用于打造巨型企业;他们欲望中的企业总是比他们的资金能够支撑的企业大很多,所以他们有的人控制了一家又一家金融机构、一家又一家上市公司,资金还是永远不够,离世界级巨头还差的远。所以他们总是缺钱。

做大老板在中国社会是可以很享受一番作为人上人的滋味的,可是滋味越好就越想要更好,因此投资的欲望是如此的强烈。所以一些老板们为了扩张就开始铤而走险。有的以各种名目吸收存款为自己所用,有的不惜用各种方式占用别人的资金。例如德隆系,在几年期间,违规、高息吸收公众存款达450亿元;顾雏军的格林科尔系在10年间用9个亿的人民币占有了137亿资产,风云一时。

违背经济规律总是要受到惩罚的。大老板们在狂热的造“系”,却并不是在踏实的建设令人尊敬的优秀企业。那么一系列的经营不善的企业,如果并不能持续的给他们带来良好的利润回报,他们就无法负担高额的资金成本,而且无一例外的很快会走到山穷水尽的一步:融资渠道干枯,按照媒体习惯的说法,是“资金链断了”。如果"系"里的一个企业出现不能清偿债务,马上引起连锁反应,银行、其他债权人纷纷上门逼债,于是昨日还呼风唤雨的大老板及其高管们立即败象毕露,债权人报案、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业界传闻纷纭、主角锒铛入狱,一个短短的、曾经风光无限的故事就落幕了。不幸的是,本文例举的几家系,都已经走到这一步。

这里面,德隆系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案子,它与格林科尔一起在落幕前经历了一个戏剧性的过程:来自香港财经分析人士郎咸平,公开指出包括这两个系在内的几家公司用非法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用弄虚作假的办法维持虚假表面。郎咸平的直言引起舆论大哗。不幸的是,半年以内,德隆和格林科尔相继暴露出真象,证实了郎咸平的论断。

其后,舆论界发出一些质疑:为什么如此不应该出现的事情在中国风行且成为明星的明星?人称“郎旋风”的郎咸平掀起了持续的、激烈的、广泛的争论,监管部门为什么没有重视?这些声音所表达的愤怒是理直气壮的,因为层出不穷的经济大案造成的是国民财富的损失。但是以笔者看,把希望寄托于监管部门却是因为没看到真象。因为中共政权的各个职能部门并非受全民所托在管理全民财富,所谓公务员们并非以是否尽职为标准被考核;庞大的职能部门是被中共任命,只向中共负责,被考核的仅仅是他们与狼共舞的本领。所以也不会有任何监管人员监管不力而受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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