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市下达喝酒令 年指标须达300万元

喝酒有碍健康,可是,湖北省汉川市政府非但不禁止还公开鼓励,甚至要求达到“配额”,例如,最该避免饮酒以免误事的公安局,就被要求买酒的年度指标为人民币两万五千元,市府各单位今年的“喝酒任务”总计约三百万元。

不仅如此,汉川市府的“喝酒令”还毫不避讳地循公文形式下达,文件名称为“关于宣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神)系列酒’的通知”。

湖北“楚天都市报”今天引述文件称,湖北“云峰”酒业公司是最早到汉川的引入企业,所产酒类去年跻身中国白酒品牌二十强,去年纳税逾一千三百万元。

可是,这个在地酒厂所生产的酒在汉川市场占有率相当低。因此,市府要宣导在公务招待中使用此酒。

文件还附有“任务分解表”,包括各局、各乡镇在内约三百万元。

文件还说,此举是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引商、稳商、亲商、富商的发展氛围,促进招商引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并说明是“经市政府同意”。

市工商局局办副主任龚文被询及此事时否认有此文件,还理直气壮地说,“政府哪能宣导喝什么酒?那是违反行政法的,市场经济本来就是公平交易嘛”。

可是,市政府办公室一名负责人表示,三月十六日确曾下发过这件公文,也无不妥,因为,公文明确规定只是宣导而不是强迫消费。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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