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个被杀“猴头”骷髅是人头?!(组图)

29日上午10时许,天祝县古城林场院内,被警方清理运回的121个“猴头”骨摆放在一起,正在进行进一步的对比整理。一些工作人员看着“猴头”眉头紧锁,这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也没有遇到过的一个严重而特殊的案件。所有“猴头”都从眉骨处齐齐将头盖骨切掉。一位办案人员说:“切割的痕迹非常平整,可能是用电锯切割的!”阳光照射下,“猴头”骨阴气森森,现场倍感压抑。


天祝林区从未发现猴群

  天祝无人林区,究竟有无猴群活动?3月30日上午,甘肃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局野生动物管理科张贵林科长对这一悬疑给予了否定。他说:“我省的猴群活动主要在甘陕、甘川的交界地带,天祝及与其交界的青海高寒区,不适宜猴群活动,也没有这方面的记载。”

  张贵林称,我省活动的灵长目动物主要有三类,一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金丝猴,在我省东、南部地区分布较广,数量约在4000至6000只左右,另外两种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狝猴及短尾猴,狝猴的数量约在2000至3000只之间,短尾猴的数量相对较少。从有关资料来看,被少数人掏吃猴脑者多是狝猴,而我省除了动物园等展示场所有狝猴外,其它地方没有人工养殖的记载,因此,若天祝发现的可疑物确系被人宰杀食脑的狝猴,那么,罹难的猴子肯定来自外地。

  猎杀猴类追究刑事责任

  张贵林说:“所有的灵长类动物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绝对不允许猎杀甚至食用,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甘肃至今尚未发现任何餐饮单位为客人提供猴脑,也没有听说过谁去吃过猴脑。”

  记者查阅《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后发现,猎杀6只短尾猴或狝猴,就构成重大案件,猎杀10只以上就构成特别重大案件,而猎杀1只金丝猴,就可构成特别重大案件,当事人均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只猴子现在的市场价格约为1万余元,若这些骷髅真是被人吃掉猴脑弃于山谷的尸骸,吃得起这么多猴子的人还真不多!”张贵林对记者感叹。

  胡须假牙成最大悬疑

  “哪有猴子长胡须的?绝对不是猴头!”“猴子口腔装假牙?简直不可思议!”因此,“留”小胡子的骷髅头及含在猴头口腔的假牙成了“猴头案”的最大悬疑。

  张贵林称,虽然他没有见到疑似“猴头”的实物,但感觉这些可疑物比猴头骷髅要大一点。一般情况下,灵长类动物的头颅全长约125毫米,颅基长约74毫米,颧宽约62.5毫米,眶间宽约4毫米。此外,猴子的口腔跟人的完全不一样,警方现场发现的假牙很有可能装不进猴子的口腔。但如果不是猴头,附带在骷髅头上的皮毛又做何解释?

  这些骷髅头到底是不是猴头?天祝森林警方称,他们正在联系有关方面的专家对这些“猴头”进行鉴定。

“猴头案”凸显四大悬疑

少有人烟的林区竟然会出现121个猴头骷髅!这些猴头来自哪里?又是谁向它们伸出了罪恶之手?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轰动天祝的“猴头案”除让人感到震惊外,也留下了诸多的悬疑。

悬疑一:高寒地区哪来猴头?

天祝森林警方有关人士称,猴类多生存于我国气温温暖湿润的东南地区。金沙峡地处甘青两省交界处,属高寒地区,周围虽有林区,但从来没有发现过猴群出没的痕迹,有关资料也没有这方面的记载。那么,这121颗猴头来自哪里?有人认为,这些猴子可能是被人从其他地方零星带来,宰杀食用后将猴头骷髅集中抛于金沙峡。

悬疑二:吃完猴脑异地毁证?

祁顺国局长说,这些猴头可能是被人吃完猴脑后扔弃的。根据猴头新旧不同的程度判断,这些猴子不是被一次性杀死的,应该是多次作案积累起来的。现场遗留的证据表明,猴头被扔弃的地方可能不是第一现场,很有可能是作案者为毁灭证据将猴头异地抛弃。但若是异地毁证,猴子的其它尸骸呢?

悬疑三:是谁吃了猴脑?

如果确系被人掏吃了猴脑,那么吃猴脑者又系何人?炭山岭镇的一位牧民分析:天祝大多为信教藏民,对杀生有着严格的禁忌,即便是林区的野鸡等动物,他们也十分爱惜,根本不可能杀猴吃脑,因此完全可以排除当地人作案的可能性。此外,吃猴脑者多是有钱人,如此多的猴头骨,说明吃猴人应该是资产十分雄厚的人。

悬疑四:猴头口腔何来假牙?


在摆放猴头的现场,一颗口腔内含有假牙的猴头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该猴头的口腔上下均镶嵌着假牙,牙套清晰可见且十分完好。“猴子咋会装假牙?”当地一位医生的猜测令人大吃一惊:“这颗头可能是人头!试想,人装上假牙都要难受好长时间,都不想戴,如果给猴子装上,他还不早给你摘下来扔了?”对于猜测,警方称只能通过技术部门鉴定才能得出结论。

天祝森林警方表示,他们将尽最大努力尽快破案。但愿案件真相能早日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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