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汉公安局长贪污判无期

2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武汉市公安局长杨世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宣告二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杨世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1994年至2003年,杨世洪在武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贪污公款184.38万余元,收受贿赂211.5万元人民币、1万元港币、10.1万元美元和价值51.108万元的两套住房,并挪用100万元工程款给他人使用,收取利息。

(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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