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奋战:陕西妇女绝食、示威游行

3月7日下午3点,四川民运人士邓永亮与妻子朱玉玲(西安市林业局职工)携带《游行示威申请书》及其它相关证件前往西安市公安局办理游行示威的相关事宜被拒。随后发表“38妇女节绝食宣言”,抗议西安市林业局剥夺妊妇工作权与生存权。

“暂时”休息至今不让复工

朱玉玲自从01年与邓永亮这样一位与政府执不同观点的异见人士认识后,成了被工作单位打击的对象,05年4月底朱玉玲怀孕期间,单位藉装修之故请她暂时回家休息,至今不让复工。并且要把怀孕的朱玉玲从现在住的宿舍里赶出去。邓永亮据理与警方交涉抗争,才得以暂时居住。

邓永亮曾致信给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顾秀莲,要求西安市林业局遵守中国现存的法律和中国政府在1980年签署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并追究肇事者的责任,把建设合谐社会落到实处。

同时,发表“38妇女节绝食宣言”,表明他们对追求正义、民主、人权的善良愿意得以早时实现,并声援高智晟律师发起的公开的非暴力的绝食运动,而采取了实际的行动。

据邓永亮说,现在小孩已经出生快三个月了,多次与西安市林业局的王百旺等人交涉要求工作的请求不予理会,所以申请示威游行。并要求:西安市林业局立即恢复朱玉玲的工作权利,并补发其在怀孕、产假期间的工资。

“示威游行”争取工作权

7日下午3点,邓永亮与妻子来到位于西安市中心西关正街的西安市公安局申请办理游行示威,从3月15日到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一位自称姓郭,要对自己姓名保密,穿着人皮,没有穿警服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郭姓警员在请示领导后,说他们不能够示威游行,并且口头说出了不能够示威游行的原因:

第一,现在在“两会”期间,不能够示威游行;
第二,要在政府门口示威游行,必须要得到“政府”的批准;
第三,现在社会不稳定,许多厂矿都有这样的问题,如果批准你们的申请,会有许多人来示威游行;
第四,示威游行对你们解决问题没有好处,你们应该找信访部门反映问题。

这位郭姓警察坚持说他们的《游行示威申请书》不符合规定,所以不收,口头回答有法律效力。于是,他们把《游行示威申请书》和相关证件用挂号信寄给了西安市公安局局长,信中载明,“由于我们申请游行示威时,有关工作人员的不作为,所以只好邮寄,如不回答我们将按《游行示威申请书》里面的事项示威游行”。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依据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共政府一方面不厌其烦地宣扬中国人民享有充分的人权,另一方面却肆无忌惮地侵犯中国人民的人权。

西安市林业局仅口头请朱暂时回家休息,也不出具下岗证明好办理低保,且从5月份就没有发过一分钱,把一个孕妇的生存权就这样粗暴地给剥夺了。

为民主运动不畏强权

邓永亮是四川省遂宁市人,从中学时期至今积极参加民主运动,常年受到监控,经常被跟踪、传唤,多次被拘留关押,他从事的打工、个体经营等谋生努力,多次因威胁、刁难、阻挠而无法进行,他经常陷于颠簸困窘境地。

邓永亮说,03年7月与朱玉玲结婚,婚后他一直留在四川为中国的民主、人权事业奋斗,逢年过节才到西安与妻子团聚,林业局领导很不希望他到西安,原因是他们办的日圆贷款大规模贪污腐败的行径被他发现,公诸于世。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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