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五功臣"厉建中被判无期(组图)

昨天上午,被称为“五功臣”的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一院)第八任原院长厉建中,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判处无期徒刑。该院原财务部结算中心主任张玲英被以同样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厉建中所在的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是中国最大的火箭研制基地。

厉建中在任期间,曾组织领导院内技术人员研制成功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其中长征二号F运载火箭于1999年11月20日首飞成功,将“神舟”号试验飞船准确送入预定轨道。他因此被媒体称为“神五功臣”。法院查明,厉建中贪污、受贿300多万元,同时还与张玲英共同犯罪,二人挪用公款的数额达1亿多元。

  曾向“神五功臣”厉建中行贿的北京银事达咨询公司总经理沈俊林,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和行贿罪判处刑期20年。1996年3月,沈俊林伙同厉建中和财务部结算中心主任张玲英,挪用研究院的4000万元公款,用于个人赢利活动。1996年11月到1997年4月,沈俊林伙同厉建中和张玲英,将研究院1.2亿余元转入沈俊林的个人账户,用于沈俊林个人炒股赢利(以上两笔款项,案发前已归还)。此后,沈俊林在得知厉建中女儿将出国留学和张玲英要出境旅游的消息后,为了表示感谢,分别向厉、张两人行贿2万美元和2万元港币。

  2005年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68岁的厉建中---这位昔日的航天功臣站在被告席上痛哭流涕

1999年,厉建中主持重组火箭股份,并出任董事长。2004年卸任其在火箭股份所有职务,同年4月被“双规”。

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712室,北京盈投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玻璃门紧闭着。该公司一笔2亿元的贷款由火箭股份提供担保。

  在2005年10月17日至18日开庭时,厉建中承认自己有受贿行为,但对于被指控的部分贪污行为,他认为是受贿。他同时向法庭提出自己是有专业技术的人,还可以为国家做贡献,希望得到宽大处理。

  此外,他还向侦查机关供述了两起挪用公款事实的原因。厉建中称,当时是沈俊林提出海南公司成立后让他做董事长,他才同意借给沈4000万元,“是上市公司董事长这种名望的诱惑和年薪二三十万元的利益诱惑,使我忽视了道义和法律的界限”。因此,厉建中决定“借款”,并且“为了不让别人认为他花4000万元买来董事长”,他要求对外宣布钱是沈俊林投资的。

  厉建中还称,1996年8月10日,张玲英告诉他,借给沈俊林的4000万元目前还不了,而且沈俊林还想再借一亿多元炒股,赚了钱后可以分一部分给航天一院。厉建中说,为了让沈俊林补上4000万元的窟窿,他决定再次“借款”。在后来沈俊林炒股被套住、无法还款时,厉、张二人还想办法帮忙挪钱平账。

(华夏时报)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