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制报员工抗议秘密停刊

去年十一月突然宣布停刊的深圳法制报员工不满迟迟未给予妥善安置,日前致函所属的深圳报业集团领导表示,在员工毫不知情下秘密遭停刊,是剥夺宪法赋予员工的劳动权及知情权。

香港“明报”今天引述公开信表示,法制报宣布停刊后,社方承诺将于去年底前妥善解决原在编人员的有关问题。但三个多月过去,承诺一拖再。

最近,员工又获悉有关部门向报业集团下发撤销深圳法制报社的改革意向函,报业集团又秘密地将深圳法制报纳入撤销范围。

公开信要求报业集团以书面明确答覆关于妥善处理在编人员的具体办法,反对在没有妥善安置原法制报员工及处理好一切遗留问题前,撤销深圳法制报社;要求报业集团每月及时全额发放在编员工的工资,及时告知与员工切身利益有重大关系的资讯等。

公开信还要求深圳市领导督促深圳报业集团及时解决事件,他们将保留依法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深圳法制报于一九八六年创刊,原隶属于深圳司法局,二零零四年并入深圳报业集团,曾刊登大量针砭时弊的报导。

去年十一月四日,该报突然宣布停刊,有员工表示是因为经济压力,但也有消息指与当局不满部分报导内容有关。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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