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警民暴力冲突逾三千起

一月二十五日,国务院批转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安部《关于二OO五年全国(内地)城镇、乡村群体游行、集会惰况汇总报告》。2月份动向杂志披露该报告一些情况。

报导说,全国城镇、乡村群体游行、示威、集会活动九六四O八件,共八二O六OO人次。地方党政、公安部门、武警部队在调解事件中,和群体发生冲突,共二一七一件,造成六一O七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三二七亿元,其中,城镇四二七件,伤亡一七二四人,乡村一七四四件,伤亡四三八三人。地方党政干部和公安武警,在冲突中,伤亡五一四O余人。

另据公安部消息:去年发生警民冲突三千二百多件,实际伤亡人员近一万人(仅河南、河北、山西、湖南、广东,就发生大小警民冲突八百三十多件,伤亡近五千人。 。

另外,二OO五年,发生大规模(即指五千人或以上群体参加)群体游行示威、集会事件一百八十二件。

报导说,二OO五年,在一千三百二十七个地级、县级城市(地区),发生群体抗争,有十二个省市较去年严重: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湖南省、江西省、广东省、安徽省、重庆市、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江苏省。

报导还说,群体抗争事件有百分之九十二以上,是因为受到不公正、不合法的对待而引起的。


本文留言

作者陈一源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