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联邦思想
有关于联邦政治,自1911年辛亥革命,至1926年国民党北伐期间,一直是大陆政治的重要议题;当时的人,虽然向往美国的联邦政治,但是未必对美国的联邦政治,有正确的理解,兹引述孙中山有关联邦与民主的相关思想资料如下:一、1894年兴中会成立时,孙中山起草《兴中会章程》,制定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革命纲领,其中提出了“创立合众政府”,这是孙中山受“美国式合众政府”影响的主张。1905年同盟会成立,孙中山又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军地权”的革命宗旨。
二、1906年12月2日,孙中山在《民报》创刊周年会上,发表三民主义演说,并且提出“五权宪法”(指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等五权)的主张;由于孙中山后来实行一党专制,因此所谓的三民主义与五权宪法,只不过是一党专制的婢女而已,谈不上西方民主与三权分立的实质意义。
三、1911年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在返国前,于巴黎提出:“中国于地理上分为二十二行省,加以三大属地即蒙古、西藏、新疆是也,其面积实较全欧为大。各省气候不同,故人民之习惯性质亦各随气候而为差异。似此情势,于政治上万不宜于中央集权,倘用北美联邦制度,最为相宜。每省对于内政各有其完全自由,各负其统御整理之责;但于各省上建设一中央政府,专管军事、外交、财政,则气息自联贯矣。”,这是孙中山对中国宜采用北美联邦制度的意见。
四、1911年10月武昌革命,12月29日,17省代表在南京推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就职演说中说,“国家幅员辽阔,各省自有其风气所宜。前此清廷强以中央集权之法行之,以遂其伪立宪之术;今者各省联合,互谋自治,此后行政,其于中央政府与各省之关系,调剂得宜。”。在此演讲中,孙中山虽未提出联邦制,但提出了“各省自治”与“中央与各省间权力平衡”的问题。
五、1911年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内容,采纳了美国联邦制的若干思想与制度;1912年8月国民党成立宣言,主张“单一国制”;1922年5月7日,上海召开的“全国把团体国是会议”,制定了《国是会议宪法草案》,这部草案属于联邦制宪法,例如,其中规定“中华民国为联省共和国”。
六、1919年5月,孙中山出版《建国方略•心理建设》,在《建国方略》之二实业计划之第三部,主张“蒙古、新疆之殖民”,其中指出“一区之移民为数已足时,应授以自治特权”。孙中山竟然使用“殖民”与“授以自治特权”的概念,前者充分暴露了汉人利益中心与主体的思想,后者缺乏人民是主权者的基本概念。
七、1921年1月,孙中山在《同意南北意见》中,提出如果北京政府不接受他的联省制要求,他将以南方统一北方。
八、1921年5月5日,孙中山在《就任大总统职宣言》中,提出分县自治的主张,指出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中央要分权于各省,各省又要分权于各县,使地方自治与国家统一相结合。
九、1926年7月9日,国民党誓师北伐,国民党以具体的大一统行动,粉碎了所有人对联邦政治与联省自治的主张;孙中山这种以单边主义与武力统一的做法,严重地破坏了当时正在萌芽的民主政治,例如,针对宋教仁一案,孙中山并不是循司法的途径与程序,而是以武力来解决。
十、1924年1月20日至30日间,中国国民党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孙中山发表了国共合作的宣言,并于1月25日,致电哀悼列宁逝世;9月18日,发布《北伐宣言》。孙中山竟然与主张“暴力革命及无产阶级专政”的政党合作,他为了取得苏联对北伐的经援,竟然愿意出卖道德的原则,完全偏离了民主正义的道路。
十一、1924年,孙中山《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第三讲:“中国现在有许多青年志士,还是主张争平等自由,欧洲在一两百年以来,本是争平等自由,但是争得的结果,实在是民权,因为有了民权,平等自由才能够存在,如果没有民权,平等自由不过是一种空名词。”、“我们革命不能够单说是争平等,要主张争民权。如果民权不能够完全发达,就是争到了平等,也不过是一时,不久便要消灭的,我们革命主张民权,虽然不拿平等做标题,但是在民权之中便包括提有平等。如果平等有时是好,当然是采用;如果不好,一定要除去。象这样做去,才可以发达民权,才是善用平等。”
十二、1924年,孙中山《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第四讲:“主张联省自治的人,表面上以为美国的地方基础有许多小邦,各邦联合,便能自治,便能富强;中国的地方基础也有许多行省,也应该可以自治,可以富强,殊不知美国在独立时候的情形究竟是怎么样。美国当独立之后为什么要联邦呢?是因为那十三邦向来完全分裂,不相统属,所以不能不联合起来。至于我们中国的情形又是怎么样呢?中国本部形式上向来本分作十八省,另外加入东三省及新疆,一共是二十二省;此外还有热河、绥远、青海许多特别区域,及蒙古、西藏各属地。这些地方,在清朝二百六十多年之中,都是统属于清朝政府之下。推到明朝时候,各省也很统一。再推到元朝时候,不但是统一中国的版图,且几几乎统一欧、亚两洲。推到宋朝时候,各省原来也是很统一的;到了南渡以后,南方几省也是统一的。更向上推到唐朝、汉朝,中国的各省没有不是统一的。由此便知中国的各省在历史上向来都是统一的,不是分裂的,不是不能统属的;而且统一之时就是治,不统一之时就是乱的。美国之所以富强,不是由于各邦之独立自治,不统一之时就是乱的。美国之所以富强,不是由于各邦之独立自治不是由于各邦联合后地进化所成的一个统一国家。所以美国的富强,是各邦统一的结果,不是各邦分裂的结果。中国原来既是统一的,便不应该把各省再来分开。中国眼前一时不能统一,是暂时的乱象,是由于武人割据作护符。若是这些武人有口实来各据一方,中国是再不能富强的。如果以美国联邦制度就是富强的原因,那便是倒果为因。”
十三、1924年,孙中山《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第五讲:“比方在专制皇帝没以有发达以前,中国尧舜是很好的皇帝,他们都是公天下,不是家天下。当时的君权还没有十分发达,中国的君权是从尧舜以后才发达的。推到尧舜以前更没有君权之可言,都是奉有能的人做皇帝,能够替大家谋幸福的人可以组织政府。”、“我们要知道民权不是天生的,是人造成的。我们应该造成民权,交到人民,不要等人民来争才交到他们。”
十四、1924年4月12日,发布《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孙中山主张“凡事务有全国一致之性质者划归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质者划归地方,不偏于中央集权制或地方分权制”,这是他对中央与地方均权制的思想:他的建国大纲,是建立在一党专制之上,因此具有反对西方地方自治与人民自决权利的本质。
十五、孙中山的民族思想,包含有西方“民族自决”与反帝国主义压迫弱小民族等的思想。例如,他在民族主义与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主张民族自决;孙中山的民族思想,也包含有“大汉沙文主义”的思想,例如,他说“就历史上说,我们四万万汉族是从那一条路走来的呢?也是自帝国主义一条路走来的。我们的祖宗从前常用政治力去侵略弱小民族”(民族主义第四讲)、“中国自秦汉而后,都是一个民族造成一个国家”(民族主义第一讲)、“就中国的民族说,总数是四万万人,当中参杂的不过是几百万蒙古人,百多万满洲人,几百万西藏人,百几十万回教之突厥人。外来的总数不过一千万余人。所以就大多数说 ,四万万中国可以说完全是汉人。同一血统、同一语言文字,同一宗教、同一习惯,完全是一个民族。”(民族主义第一讲)、“中国四万万人是亚洲世界主义,一定要先讲民族主义,所谓欲平天下者先治其国。把从前失去了的民族主义从新恢复起来,更要从而发扬光大之,然后再去谈世界主义,乃有实际。”(民族主义第四讲)
十六、孙中山在《民生主义》中,主张“平均地权、土地国有、耕者有其田、均贫富、节制资本”等;他又在《民生主义》中,指出“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民生主义的理想,民生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实行,两种主义没有设么区别”。这些主张,代表了孙中山的左派思想,也导致了日后国民党与共产党,实行国有制度与反对自由市场的政治方针。
从上面的资料可知,孙中山对自由、平等、美国的联邦政治等认知,是有问题的;这造成了他对“单一国家制”与“联邦政治”之间,经常难以作抉择;不仅如此,他的思想观念,充满了矛盾性,充分体现了西方民主思想与东方“汉人沙文主义与专制”意识,两者之巨大冲突。
所谓的民权,必须建立在真正自由与平等的基础上,也就是“人人拥有自由”与“人人平等”的理念;法国大革命时期,强调“主权在民”与“公意”,缺乏“人人拥有自由”与“人人平等”的价值,因此最后走向暴民政治与专制的结果。
孙中山以争民权取代争平等,例如,他说“我们革命不能够单说是争平等,要主张争民权”(民权主义第三讲);孙文以争三民主义取代争平等自由,例如,他说“中国革命党不主张争平等自由,主张争三民主义。三民主义能够实行,便有自由平等。”(民权主义第三讲)。最后孙文的民权与三民主义,都不包含自由与平等的本质,并且成为汉人沙文主义与一党专政下的牺牲品。
孙中山与许多的汉人一样,喜欢用“诸国分治,导致乱源”的观点,来取代“统一战争,导致乱源”的事实;然而,诸国分治,并不会导致乱源,反而会促成文化上自由发展与创造辉煌的时期,例如,先秦(战国七国)与五四(各地军政府)时代;就是因为各朝代要进行统一,才导致各地不必要的战争,例如,历代新王朝前的统一战争。
孙中山缺乏“人人平等”的概念,例如,他将人分为三种,以此来建构“权”与“能”须分别的政治主张,他说“我对于人类的分别,是何所根据呢?就是根据于各人天赋的聪明才力。照我的分别,应该有三种人:第一种人叫做先知先觉,……第二种人叫做后知后觉,……第三种人叫做不知不觉”;民主政治,是由人民来选举的政治,不是专制时代的贤能政治或精英政治,孙中山的思维,导致了日后崇尚个人主义与专断独裁的做法。
孙中山缺乏宗教上对“自由”认识的意义,真正的自由,包含有“遵守道德的戒律、保护他人自由的权利、为人类自由的价值奋斗、将自由的价值推向世界”等责任的理念;他主张学生与军人是没有自由的,他还说“中国人为什么是一片散沙呢?由于什么东西弄成一片散沙呢?就是因为是各人的自由太多。由于中国人自由太多,所以中国要革命”(民权主义第二讲),他对自由的认识,在思想层次上,非常贫困。
孙中山在民权主义的演讲中,很喜欢用尧舜、秦王朝、义和团、太平天国与三国演义的例子,来阐述民权,例如,他说“我们可以拿《三国演义》来证明,譬如诸葛亮是有才学的,很有能干的。”;他应该用西方民主的经典文献,来阐述民主与民权等思想,例如,《五月花号公约》、美国《独立宣言》、林肯《盖茨堡演讲》等,如此才有可能将这些概念,讲得透彻。用专制时代的概念与例子,来解说现代民主与民权思想,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由于孙中山对上述民权、自由与平等概念的贫困,造成了日后他主张个人崇拜与实行一党专制的错误做法;1912年1月1日,经由所谓的17省代表推选,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这种草率的选举方式,完全不符合民主正义的程序,如何能取信于人民?孙中山连这种基本的民主原则,都不能坚持与奉行,还有什么资格谈民主?
孙中山一方面提“反帝国主义压迫民族”、“民族自决”、“五族共和”,另外一方面又以汉族为主体,来主张“单一民族国家”、“中华民族”与“殖民新疆与蒙古”;这种徘徊在“人民自决与自治”与“汉人沙文主义与专制”的民族政策,实在令人无法苟同。由于孙中山所倡导的民族思想,具有汉人的沙文主义与排外的意识,因此后来的大陆政治,完全由汉人所操控,使许多地区的人民与民族,无法平等参与。
换言之,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概念来革命,那就不可能有所谓的“民族平等”;必须是建立在“人人平等”的革命理念,才有可能产生“民主革命”与“人权革命”,这是毋庸置疑的概念。这种错误的观念,造成了日后国民党与共产党,压迫、剥削与实施内部殖民政策的做法。
有些汉人,喜欢用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概念,来理解美国联邦政治的权力形态,例如,孙中山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概念(请参阅1924年孙文起草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孙文《三民主义》民权主义第四讲),阻止了东亚大陆各地区的人民自决与地方自治;有些汉人喜欢用专制时代“郡”、“县”与“市”的概念,来理解“美国的地方自治与行政组织;汉人喜欢用专制时代“省”与“州”的概念,来理解“美国联邦政治前的各地独立国家”与“美国联邦政治中州的概念”,例如,1920年代的“联省自治”与“自治省联邦”运动,与美国独立前13个殖民国家民主独立运动,并不相同。
有些汉人,喜欢用“共和”来理解“民主”,例如,孙文经常称“共和”(民主)、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汉人称希腊与罗马为共和国家;汉人最早的“共和”一词,源于《史记》周本纪,召公与周公二相共同执政,故称为共和;事实上,“共和”这个名称,具有一定的争议性,它的本质,仍是专制。
孙中山用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概念,来理解美国式的联邦政治,这是不对的!美国的联邦政治,是建立在成员邦(州)自治的基础上,成员邦有独立制定“地方自治条款”(Home rule)的权利,成员邦授一部分的权力给联邦政府,因此联邦政府才拥有权利;这个人民权力的授予方式与主从关系,与奠基在汉人专制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概念,完全不同。
以2005年美国新奥尔良水灾事件为例,有些汉人指责,美国总统缺乏具体关心灾情的做法;事实上,美国州的事物,是由州长负责,在宪法上美国总统无权干涉;这就好像美国总统,无权使用联邦行政的权力,来干涉各州与其所属地方政府的事物。
美国是一个国家,但是每一州有独立的宪章与政府,它可以称之为“一国50州”与“一国50制”;每一个成员邦(州),都是“主权不独立的国家”,也都具有“独立自治”的功能。
用汉人专制时代的思维,来理解美国的联邦制度,是不正确的!汉人用专制时代州、郡与县等,与美国民主自治成员邦(州),并不同;前者是相对于中央集权的地方概念,后者“联邦政府与州,并没有行政上直接隶属的关系”。
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与左派路线,完全与美国联邦政治的精神,背道而驰。例如,他的《建国方略》与《民生主义》思想,明显违反自由经济与私有财产权的概念;他的“汉人沙文主义、大一统思想、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概念、一党专制、个人崇拜主义”等,都严重地违反了联邦政治的理念与制度。
有些人认为,只要未来大陆能够民主化,就可以了,不必谈什么人民自治与自决!这是一个极错误的观念,近一个世纪前,孙中山与当时的汉人,都犯过这种错误,这就是近一个世纪受汉人统治下东亚大陆人民苦难的原因;如果不是建立在充分“自由、平等、民主与人权”的民主政治,就不是真正的民主政治,也无法建立未来的联邦政治,就会产生永无休止的战争与苦难,这个道理,应该很容易理解?
孙中山与当时代大多数的汉人,犯上述的错误,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都是受传统汉人文化(《四书》、《五经》)教育出身,因此如何能够摆脱汉人沙文主义、大一统、中央集权、汉族中心主义与专制等意识的制约?
除非人能够摆脱狭隘的民族意识与传统专制文化制约,以“人的尊严与立场”、“人的道德与责任”与“尊重生命、尊重人性、尊重人权、尊重自然、尊重环境”等思维,来面对“人的文明”,否则人类如何能够永久摆脱各种苦难与战争?
探讨孙中山的联邦与民主思想,有助于澄清一些历史错误的概念,希望后共产时代,不要有人再犯同样的错误,因为这块苦难的大地与人民,已经无法再承受任何新的灾难与错误了!
2006-2-22(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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