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正等待审判的伊拉克暴君在法庭上咆啸公堂并与法官争吵。这在一般人眼里不可思议。被伊国人民唾弃的他,还坚持说自己仍然是伊拉克总统。他拒绝承认法庭的合法性的顽固态度加上他渺视法庭的作法看上去制造了一些混乱,影响了审判正常进行。不明真相的人会认为萨达姆还真有些勇气。难道萨达姆真是个勇者吗?其实不然。如果换成萨达姆统治时的法庭就不会有犯人敢自说自话,酷刑和暴力会将其摧毁。在中国也是一样,法庭就是法庭,是统治者的专政工具,试想,如果以中国的法庭对待犯人的方式,不要说养尊处优惯了的萨达姆,即使再凶捍的惯匪,如敢渺视专政机关,在这里练练“钢条”的结果,肯定是自取灭亡。
试想,如果把萨达姆交给中共警察,以恶制恶,用他们对付那些抗拒转化的法轮功修练者的方式对付他,不怕萨达姆不规规距矩,哪里还会有脾气和嚣张气焰?据受害者的控诉,那些残害坚持信仰者的人惯用的刑罚种类繁多:不用说拿麻花钢条把身体打成黑色、不用说八根电棍电击或砸烂他的生殖器、不用说给他上一遍“大挂”(将人的四肢悬空拉起)或使用“老虎凳”、“死人床”,不用说电棍插入他的阴道或者用塑胶袋包住他的头不准呼吸,即使比这轻的酷刑,萨达姆不哭爹喊娘才怪呢。
萨达姆被起诉诸多罪行中一项,是他1982年下令屠杀148名什叶派村民的案件。按中国人的说法,就是枪毙几个来回也够了。萨达姆的嚣张说明了什么呢?他面对的是一个接受西方文明价值的人道法庭,尽管他罪行累累,但做为一个人,他受到最基本的尊重。萨达姆的丑态并不能证明文明规则是无效的。他只是在正义面前,充分暴露自己的邪恶本质而已。他执政时怕老百姓推翻自己而凶残的对待他们,受审 判又不敢面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这正好证明他是个懦夫。就这一点可以指出,几乎所有的暴君和独裁者都是懦夫。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 关键字搜索:
- 暴君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