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海:也谈谈“一分为二”

“一分为二”被看成是毛泽东对辩证法的贡献,被中共和御用学者们给予高度评价。强调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这种“一分为二”的思维模式,经毛、中共以及全国百姓的“活学活用”,已经渗入到了中国人的细胞里去了。
庄稼人讲苗好,草不好,可中共说,宁可要社会主义的草,也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你说,牛粪是脏的,可是毛说,农民脚上有牛屎,但是跟那些知识分子比,农民反倒是干净的,所以,知识分子要下放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你说,地痞无赖是不好的,可是毛说,他们虽然是社会的垃圾,可是却是革命中可以依靠的力量,在农村中搞革命,不能没有他们。因为他们革起命来彻底,没有任何顾忌。这些当年的革命精神,今天仍然在发扬光大。只不过换了一个新说法:我是流氓,我怕谁。你说,鸦片不好,害人,中共却发现,一小袋的鸦片可以从国统区换回来一大袋的钱,所以为烧鸦片而死的张思德才被毛大加赞扬,称之为“为人民利益而死”、“重于泰山”。“改革开放”初期,一个大学教授到国外访问,回来后,同事们都来听他谈观感。教授颇有感慨地说,国外好啊,国外好。除了社会制度不好以外,哪都好。你看,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讲了几十年,的确没有白讲。社会主义国家哪都不好了,可是社会制度仍然是好的,仍然是中共要全国人民都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你说,独裁不好,民主好。它说,没有中共的独裁,中国就会乱。你说,军人不能屠杀学生。它说,杀几个人与整个国家动乱比,杀人就是应该的了。对杀人也要“一分为二”嘛。人们已经想不起来,和平时期是不应该靠杀人来维持稳定的。如果到了非要杀人才能达到稳定的地步,可以看出它的统治是多么的不稳定。看一看今天的世界,除了共产极权,谁还靠枪杆子维持政权。

嫖娼卖淫是可耻的,可是现在的人讲“笑贫不笑娼”。笔者到哈尔滨市所属某县出差时曾经听当地人讲了那里发生的一件事。一些妇女实在忍受不了丈夫不顾家中妻儿老小经常到夜总会鬼混,联合起来到县政府要求取缔当地的夜总会,得到的回答是不能取缔。第一,当地的夜总会改善了外商和内商的投资环境,吸引了投资,搞活了经济;第二,夜总会,咖啡屋,洗发廊等单位比厂矿等缴纳了较多的税金,增加了财政收入,差不多要成为该贫困县的支柱产业了;......1997年,福建省莆田市地方税务局最早向三陪女征税,同年8月,太原市地税局出台了《对歌厅服务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10月,沈阳市发布了对服务业人员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有评论说,这是税务系统无法忍受公安系统独吞好处的一项举措。

在一个名为“伟人故事”的网页上有这样一段话,很能说明中共领导人对“一分为二”的妙用:1979年,陈云对胡乔木等人说起毛泽东时,他讲:“毛主席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但是,身上也有封建残余,有些习惯很不好,说过的话,有时不承认,搞经济工作是外行,不过,全盘否定他就是否定我们这个党,还是一分为二的看他的错误。......

毛死了,讲什么三七开、四六开的。从四九年到七十年代末期,死于中共历次政治运动和3年大饥荒的就有8,000万人之多。在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里,有死刑制度的,毛要被1万次死刑;没有死刑制度的,毛要被判1百万年监禁。如果天堂地狱真存在的话,毛恐怕要下地狱、跳油锅、滚刀山了。
在中共的统治下,对于一个人,强调他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需要的时候,可以在一个很坏的人身上找到他好的或者可以利用的地方,然后把此人予以重用,或者予以肯定,一俊遮白丑。相反,也可以在一个很好的人身上找到他的不足之处,而予以否定。全凭毛等党魁或中共的需要。有著名对联曰: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横批:不服不行。

中共在无数次政治运动中害死了无数善良的百姓,还有其内部的数次大清洗,也就是所谓的你死我活的路线斗争,它忘了讲“一分为二”。在3年人祸的大饥荒的年代,中共的村干部们,堵在村口,宁可让人饿死也不能外出讨饭,以免给社会主义丢脸,它也没有想起来对挨饿的农民讲“一分为二”。它们迫害民运人士,迫害地下教会人士,迫害法轮功学员,抓捕上访群众,还有汕尾的农民,一点都不手软,也忘了讲“一分为二”。在阶级斗争中有一句话讲∶把敌人打翻在地,踏上一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还有什么“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整个就是一个群体灭绝政策。哪里还有“一分为二”?

中共对别人不讲”一分为二”,却要求人民对它讲“一分为二”。中共犯了罪,都会成为它“伟光正”的一次机会。迫害、平反的周期性循环甚至让许多深受其害的人感激涕零。

讲“一分为二”,成了中共为其所犯下的滔天大罪的借口,成了它得以存在的理由。它就是要布下邪恶的场,以便自己无所顾忌的行恶。

“一分为二”给中国人民带来的一个最大的害处就是混淆了人们的是非善恶观念,颠倒了黑白。评论任何事物是应该都要从不同角度去看,不能简单化,但是不能抹杀判断事物好坏的基本标准。一个人,一个组织,一个国家,应该遵守一定的道德伦理标准的。没有标准,什么都讲“一分为二”,那就成了狡辩、胡搅蛮缠,强词夺理。比如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要遵守国际惯例,签署的各种条例、规则等。如果都来个“一分为二”地遵守,哪个对我有利就遵守,不利就不遵守,那还签它干什么呢?有规则才不乱啊。一个人在社会中生存,就要遵守人的道德规范。而这个做人的准则,我们中国的圣人先哲们已经给我们留下来了。如儒教中讲的仁义礼智信,佛教道教的出世的教化等。孔子教育人要孝敬父母等,告诉人要如何做人。还有佛教、道教的,教人要提高境界,修来生等。人各有不同的境界,但是是非善恶心中都有一把尺,而不是出尔反尔。可是西来邪灵的中共把整个传统文化破坏掉,就剩下斗和杀。今天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都是中共的斗争哲学的成果。

对于一个杀人犯,那是要还命的。去讲他平时做的一些好事,来个“一分为二”是没有意义的。如果他平时所做的好事只是为了日后做坏事而做的准备,就更没有必要讲他的什么好了。一个父亲强奸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也不能因为他养活了他的女儿,给她衣服穿,给她饭吃,就为他开脱罪责。抚养子女是每一个父亲应尽的义务,没有啥好讲的。一个信神的人,你让他对他所信的神和神的世界也来个“一分为二”,他就无法继续信下去。也就是说,在一定的范围内,人们应该从不同角度去评价人和事物,可以去看它的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善的方面和恶的方面。而在许多问题上,都是要决定是非、善恶、成败、有罪无罪、合格不合格、行与不行等等取舍的。也就是说,不管如何“一分为二”,都有一个最后的了断,这就是一个质的问题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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