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所未闻“你可以去联合国告状”

零五年国庆节前不久,西北某大省一位群众到该省省人大上访,欲反映该省高院存在的执法不公问题,于是他拨通了省人大信访值班室的电话,提出要求面访,电话里传来一位男子的回答,说是须持全国人大介绍信才能接待。该群众感到奇怪,《信访条例》中并无此规定,这是哪里出台的规定?省人大是否有权出台此政策?这位群众要求电话中这位官人对此作出解释。官人说就是这个规定,拒绝作出任何解释。于是这位群众告诉那官人:你们这样对待信访群众,我要到北京去向全国人大反映,向中央反映。话刚说完,那官人急忙气冲冲地说:“公民有权到北京、到中央去告状,公民也有权去联合国,你可以去联合国告状”。说完,随即挂断电话。公民有权去联合国告状,这真是闻所未闻,堪称建国以来少有的一大新闻,着实使人十分震惊,这不仅象天方夜潭,荒唐可笑,而且可恶。联合国是什么地方?那位人大官人口出此等狂言是什么意思?确实耐人寻味。谁都知道,联合国是全球主权国家的国际组织,是负责管理协调国际事务的组织,这是起码的常识,没听说过有哪个国家的公民向联合国去状告个人事宜的。中国全国人大绝对没有提倡公民去联合国告状的政策规定。相信那位官人不会不懂这个政治常识,要不,他怎样在人大混饭吃。他也决不会是熟人朋友之间调侃戏言,因为他与那位信访人并不相识,况且信访场合是严肃的,不应是放荡无羁,口无遮挡。如果是开玩笑,那可真够是开国际玩笑了。

仔细回味,这位官人此等狂言,虽然只有简单十多个字,却包含了复杂意思,反映出的问题实在不少。第一,反映出这位官人漠视群众,对待信访群众冷酷无情,缺乏以民为本的观念。身处最高权力机构,养尊处优,居高临下,神气十足,骄横傲慢,目无人民。第二,目无法律,漠视法律,戏弄法律,一听说群众要告状就不高兴。口称公民有权到处告状,实际上不给公民信访权,剥夺公民信访权。第三,滥用权力,对抗法律,不怕法律,自认为告到哪里也没用,中央拿他也没办法,所以无所顾忌,不计狂言之后果。第四,反映出长期以来我国对公职人员的执政行为缺乏强有力的、有成效的监督,信访制度存在着“层层批转,只转不办”的根本弊病,许多信访事件长期积压,无所作为,无人办理,不了了之。所以许多公职人员对百姓告状根本不在乎,不怕,我行我素,为所欲为。许多教育活动对于这类官人也是苍白无力,这些人在“三讲”和“保先”教育中肯定是混过关的,他们对信访人的态度确切无误地说明了这一点。但是他们在教育活动的总结中说不定还被评为“先进”或“优秀”呢。在最高权力机关信访中存在的此类腐败问题是极其危险的,这是吏治的严重问题,也是政治的严重问题。

“去联合国告状”实在是大新闻,也堪称名言,完全有资格进入腐败言论录的显著页码,够创纪录的。现在还无法证明有无上帝的存在和上帝是否公正,也无法证明外星人的存在。否则,确实担心有一天,如果我国大陆信访领域的吏治仍然没有根本好转,也许会有哪位腐败官人创出新纪录,提出让信访人到上帝,拟或是到外星人那里去告状吧。果若此,那绝对会刷新那位人大官人创下的纪录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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