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政府责令Google交出用户搜索记录 遭坚决抵制

据外电的最新报道称,代表美国司法部的律师周三在向圣何塞联邦法院提交的起诉材料中表示,布什政府为了使已被美国最高法院否决掉的反在线色情法再次获得通过,已责令Google提交其用户使用Google搜索引擎详细历史记录。

布什政府发出的传票称,Google应从其数据库中提供相应材料,其中包括100万个随机网络地址,以及任意一周内Google搜索引擎的全部记录。布什政府称,目前需要Google提供相应数据,以证明实施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的效果大于过滤软件。但Google表示不愿提供相应信息,原因是这样做会侵犯用户的隐私权,同时会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美国政府曾提出“1998年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法案要求用户进入成人网站时,应键入相应密码或采取其它登录方式,对违规者将采取罚款或监禁措施。但两年前美国最高法院否决了该法案的合法性,称其与言论自由相背离,并表示过滤软件也能起到保护儿童的作用。

随着Google推出了多种业务,其中包括电子邮件、地图服务、图片共享、即时通信及网络日记等,从而引起了一些隐私保护倡导者的质疑。尽管Google声称会保护个人信息,但其隐私规定声称将符合美国法律及政府规定。另外,Google并没有阐明数据保持的具体期限,而隐私保护倡导者认为,随着存储成本的降低,这些数据有可能被永久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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