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所有的中国人,请设法记住你周围的那些手上留有血痕的人
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制度必定会在中国建立,这是今天的我们绝不怀疑的。自由、民主、法治中国的到来也绝不是今后遥远年月的美景!
它将在不超过六年的时间里,会普遍改变人们脑际中她只是未来久远岁月中海市蜃楼的意境A而会成为具体影响人们生活及工作活动的现实存在而为人们适应着。
自由、民主、法治中国社会到来的方式,取决于我们这些已愿为实现这种崇高的价值而舍命者的勇气、智慧、道德与这个时代广大民众诉求的恰当契合的把握及准确推进!也取决于中共上层集团内部开明派不仅是对自己国家民族的责任考量,更是对中共未来不同的选择方向对作为个体的自己命运影响的精确拿捏。
很快必将到来的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绝不会是一个弊绝风清、没有纷争、没有矛盾、没有具体痛苦的社会。她同样会有纷争、矛盾,具体痛苦,甚至是较长时间里会有权力的腐败及滥用现象的存在。但是,到了那个时期,所有的纷争、矛盾都将会是在一种人们普遍信任的、公平的过程中去化解解决!国家将在机制上,力求滴水不漏地使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享有获取不当利益的特殊途径和特殊身份。
未来的自由、民主、法治社会,无疑将脱胎于仍处在中国历史上最为黑暗的、最为荒诞的、公权力针对普通人民肆无忌惮侵害的今日社会。对这种制度到来之前的、一切利用权力及以权力为背景的、针对和平公民的基本人权、人身权利及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利的严重犯罪行为的真相调查、揭露和处理,将是这个制度到来后的最初几年里的一项全社会性的重要活动。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简单的复仇及单一的惩罚价值,一则,人类基本正义的普世共识价值,是应在任何有道德的文明制度里得到基本的维护,一定意义上讲,对业已发生的犯罪,可以基于特殊社会环境因素而在惩罚的结果上给予较大的宽宥,这种宽宥的条件须是对自己行为的忏悔(不会通过洗脑获得)及恢复真相,但对犯罪的追究过程是不能可有可无的过程。即便是要放弃追究过程,也必须是未来的立法(含临时立法)机构的合法程序结果。一个告别犯罪的过程,对一个已滋哺过几千年专制独裁暴政制度的民族的恢复自信,恢复道德的心理基础,建立仁爱、宽容的社会心理环境,恢复我们民族正气及向上的精神尤为重要。
但是,对那些手上沾满了无辜人民的鲜血、在专制时期虐杀我无辜同胞的生命,虐我善良同胞的身体和健康、恶意抢劫公民的不动产及财产者,无论这种恶行发生在倚权仗势情势下,还是发生在所谓的执行上级命令过程中,主要责任人及具体实施人,都必须受到刑律的严责。尤其是对2006年1月1日起至这种审判环境到来前,仍不思改恶,继续儿戏人民的基本尊严、凶残杀害无辜人民的生命,及我无辜同胞的身体、抢劫公民的财产、继续利用非法的劳教制度恶意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者,继续利用目前党控的恶劣司法制度而任意陷人以罪、制造冤狱者,继续非法打压公民的信仰自由、思想言论自由者,野蛮镇压公民结社自由者,继续利用腐败权力野蛮压迫公民正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者,都必须得到具体的惩罚,这种惩罚当然包括财产方面的责任。
自由、民主、法治中国的到来与今天每一位华人,与今天每一位华人的子孙后代休戚相关。自然,它到来之前的过程可以是人们以不同形式发挥作用的过程,但有一部份人的作用,则是用自己的良知和记忆来成就,那些现今就职于特殊的部门、了解内幕真相的中国人,现在只需你们用良知和记忆记住那些手中沾满了无辜人民血痕者的姓名,记住那些执行对公民的打压过程者的姓名。诸如,在汕尾这样的事件中,民主中国到来时,那些在屠杀我无辜同胞过程中发挥过作用的人,无论他们是决策者还是执行者,无论他们今天得到什么样的处理,他们都将面临新的审判。未来国家将阶段性地承受一种特殊的费用成本,即是对今天重大事件真相讲述、提供者的奖励基金,还如汕尾事件中,凡说出杀人之决策者的姓名、具体开枪杀人者的姓名者,定能获得一笔丰厚的奖励基金,今天就职于部队、国安、国保、公检法及党政部门的中国人,只要你有良心,稍作留心记忆,你就是正在积累你的财富!同时,你也正在积累着未来整个民族对你的尊重。当然,在未来自由社会里,你们中间那些卓有才华且正直善良的精英人士,将能获得更为广阔的个人发展机会和上升空间,因为自由社会将是一个真正“任人唯贤”的社会,一切腐败特权和帮派风都将遭到彻底摒弃!
另一方面,每个针对公民的暴虐事件的具体受害者及其亲眷,每起因腐败权力、反动的司法而受到伤害者及其亲眷,更有义务及理由保全记忆及资讯材料,以资未来疏理时证明。
2006年元月4日,在有特务跟踪的日子里于北京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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