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MP3、iPod要限时限量以免伤听力

iPod、MP3等随身音乐装置已成为年轻人的贴身新宠,不过,长时间使用耳机以高音量听音乐,可能损害听觉,专家建议,每天不应听超过半小时,将音量限制在60至70分贝,即日常电话通话的音量水平。

香港中文大学耳鼻喉科教授唐志辉说,普通人连续6至7小时暴露于超过90分贝的噪音,或连续半小时于110分贝噪音下,即属危险水平,更有可能导致短暂性听力下降及耳鸣等。

他警告,长时间暴露在强烈的音量下,有可能逐渐损害听觉,甚至构成永久损害,因此随身音乐装置的用者,应尽量将音量维持在60至70分贝,即一般电话通话的水平。

常用于iPod、MP3等的耳机一般都是直接放进耳内,外电报导引述美国西北大学研究指出,这种直接塞入耳内的耳机,相对传统似耳罩的耳机来说,音响效果更强烈,加上大部分耳机都无法完全紧贴,难以隔除外来杂音,使用者往往会不自觉地调大音量,损害听觉的可能性增加。

研究指出,年轻人一般不知道强烈音乐对听觉的影响,建议改使用传统的耳罩式耳机等,且每天使用随身音乐装置的时间应不多于半小时,并应将音量调校至装置最高音量的六成。

(中央社记者林于国香港三十一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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