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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律师的人格气度压倒中共恶党邪灵 高智晟精神道德强势胜过胡锦涛辅导员奴性弱势

作者:伍凡  2005-12-24 23:5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高智晟律师以正义气魄,据事实为依,指名道姓胡温两位同胞,痛陈中共血性迫害妇女,摧残老人,以法轮功非法为由,行消灭身体和精神为实。希特勒恶行犹之不及。

高智晟律师三封公开信犹如三把利剑,直指中共邪党心脏,直抵胡温喉口胸膛。大吼一声,要回答我的指控!唉,堂堂国家主席、总书记、三军统帅和政府总理,不敢正视三把利剑,不敢回答迫害中国百姓的指控,怎么这样没有男子汉勇气和胆量。你们的灵魂都出窍了吗?你们还有良心吗?当你们的父母兄弟姐妹遭污辱、遭杀害时也如此胆小如鼠不出声吗?难怪坊间流传胡锦涛对养母之恩拒不回报,这不齿于中华传统文化的亲情。胡锦涛的辅导员奴性怎能和高智晟律师人品相比,实在相差十万八千里,根本不是一个等量级小儿科。

笔者以沉重的心情,在千钓压顶的气氛下、忍着性子读完高律师第三封公开信,原本要发怒的心情被痛苦的折磨压抑下去了。以非常理性的心情自问自答:为什么中共邪党会如此毫无理性的污辱妇女和迫害老人呢?谁没有父母姐妹妻女呢?希特勒对待犹太妇女也仅将他们脱光衣服,集体送入毒气室消灭肉身,并没有折磨她们的心灵。斯大林对待男女政敌是将他们枪毙,或遣送古拉格群岛或西伯利亚劳改营,让他们自生自灭,也没有侵害妇女性器官,侮辱和折磨他们的精神心灵。为什么中共邪党会在全国范围内、有系统有计划的迫害法轮功男女成员呢?如果中共邪党认定法轮功成员有罪,统统按法律程序办理,送劳改或押赴刑场,不是简单得多了,为什么要建立类似法西斯盖斯太保的610办公室来折磨迫害法轮功成员呢?百思难得其解!突然想起一句名言:“上帝要毁灭一个人,首先要使他疯狂”。是的,只有这句话才能理解中共邪党对待法轮功的疯狂行为。这足以证明,上帝要毁灭中共邪党,它的疯狂行为是死亡前夕的垂死争扎。中共邪党是个疯子集团,是的,中共邪党正疯狂的奔向死亡的黑渊。对中共邪党疯狂行为还有别的解释吗?没有了。

中共邪党犯下了滔天大罪,没得救了,它的末日即将来临!有些人讲,中国没有了共产党,中国会大乱。在中国大陆没有一股政治力量能代替中共政权,民运力量不成气候,还是让中共邪党去折腾吧。

错了,朋友们、先生女士们,你们太悲观了。放眼中国和世界寻找替代中共邪党的政治力量和领袖人物,他们己经出现在我们面前了。

自从维权运动在神州大地兴起,一批维权律师应运而生,伴随着维权运动而奋斗不己。这批维权律师中包括高智晟、郭国汀、郭飞熊和郑恩宠等,他们运用现存法律体制为弱势阶层争取利益。这与民运人士以改变现有政治体制为目标的作为有很大的区别,这批维权律师的法律言行,直接关连到百姓利益,因此,他们更容易得到中国百姓支持。他们经办的维权案子,如陕北石油案,广州太石村案、上海地产案等经媒体广为传播,他们的声誉在上升,逐渐积果政治能量,为他们今后从政铺开道路。

现今世界各民主国家的政治领导人,相当多数是律师出身,他们运用法律知识和经验来治理国家,真正实现“以法治国”。但是,中共政权即相反,从根本上讲不愿执行“以法治国”,执行的是“以党治国”,并且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9名委员全都是工程师出身,没有经训练后的法律知识,怎么实现“以法治国”呢?有人戏言,中共统治下的中国是“大清帝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清华大学毕业生占相当数量。

当中共邪党经“退党”浪潮冲击瓦解后,中国应走上民主宪政和“以法治国”的道路,以高智晟为代表的维权律师们正是未来中国政治领导人的预备人材,并且这种人材正络续涌现出来。

香港《亚洲周刊》在本月选出14位中国维权律师,不畏强权势力,以宪法为武器,善用互联网力量,为13亿中国人民维护宪法赋予的权利,推动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获选为《亚洲周刊2005年风云人物》。

这14位中国维权律师是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许志永、晟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智晟(高志晟)、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滕彪和浦志强、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莫少平、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李柏光、上海律师郑恩宠、广州番禺太石村村民罢官运动法律顾问杨茂东(郭飞雄、郭飞熊)、上海律师郭国汀、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和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范亚峰、北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水、山东维权人士陈光诚及北京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久虎。

这14位维权律师在风起云涌的维权律师大军中,仅属于其中少部份,在中国大陆,有愈来愈多的维权律师正在涌现,高举法制理想火炬,如王怡、李方平、李苏宾、江天勇、李春富、俞江及唐荆陵等人,他们共同的特征是,以中国宪法作为锐利武器;成为中国民意的代表;不畏强权说真话;彼此声援;贯彻法治,追寻制度改革。他们善用互联网力量,落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权利。

笔者认为,高智晟律师给胡温的3封公开信可以当作他今后从政竞选宣言的一部份,表明了他是如何为弱势阶层用法律知识向专制政权斗争的历史记录。实际上,高智晟己步上了准备从政的阶段,他正在处于积累政治能量和经验的阶段,在逐渐获得民心的阶段。

相比之下,胡锦涛从学生时代兼任清华大学政治辅导以来的40余年,中共处心积虑培养他,步步上升,成为党政军第一把手。但胡获得百姓拥护和支持吗?没有。胡能真正为百姓解决困难问题吗?没有。胡能下令阻止汕尾开枪事件吗?没有。胡现在成天苦思冥想的是用马列毛主义、“三只表”、“新三民”与“和谐社会”的高调来蒙骗百姓,维护中共特权统治,企望千秋万代。可是得到的回应是全国普遍抗议、游行和反抗。胡没有法律知识,却要向古巴和朝鲜学习专制手段。

笔者认为,从发展趋势和现实状况来看,从个人品德、气质、胆识到民望,以及“以法治国”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来看,高智晟律师大大超越胡锦涛。高智晟律师更接近民主国家政治领导人物的水平,而胡锦涛始终没有脱离政治辅导员的奴才像的囹圄。40多年来胡锦涛紧紧隐藏他个人的思想,小心谨慎规范自巳的言行,既使已三权大握仍脱离不了“小媳妇”的奴才特性,没有胆识和魄力,没有为国为民的坚定信念,更没有敬畏天地宇宙的谦卑之心,怎么能领导中国走向光明之途呢?

当中共邪党瓦解之后,中国社会仍然需要文官系统维持国家体系运作,需要国家化的军队系统保卫国土和稳定社会。宪政民主产生的政党政治的政府、议会和法院,三权分立管理国家。只要中共邪党瓦解并沏底退出政府、军队和法院系,实现“以法治国”,中国会很快兴旺和发达,并立于世界民主国家之林。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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