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几种角度观察朝战胜负

从法理名义上看
“志愿军”并非中国正式派出的正规军队(中国政府公开否认是自己派出的)。
敌人则是由安理会决议,由十六国组成的联合国军。
即是说:
一群未得到政府授权的中国人,径自跑到外国土地上,在一个外国政权(斯大林)的装备和指挥下,为保卫另一个外国政权(金日成),与联合国作战。(那这是什么性质的武装团体呢?--也许类似雇佣军)。
谈判桌上,是朝鲜对联合国。志愿军处境尴尬(一支名义上没有自已的政府而依附于朝鲜政府的军队)。
因此,从法理名义上看,朝战胜败,与中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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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际行为上看
志愿军实际受中国政府指挥。但,有关朝战的大政方针,毛、金都要向斯请示,有关战略大局由斯作最后决断(见前苏解秘档案)。战争最高决策权在斯大林。
苏联出指挥出装备。中国出人命出钱财。朝鲜出人命出土地。
而联合国方面,是以美为首的十六国参战。
所以,这不是中国与美国单挑,实际上,是社会主义阵营与西方阵营的一次集体对决。中国在其中,为牺性最多之一员大将而己。
中国不是为民族利益而战(联合国军并无进攻中国之计划),而是为社会主义阵营利益而战。
胜败是两个阵营打成平局。从哪儿来,还回哪儿去了。
因此,从战场本身看,与中国的国家荣誉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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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后果利弊上看
开战前,美己不管台湾,我军打下台湾只是几年内的事了。战争使美军协防台湾,第七舰队成为阻挡大陆攻台的铁壁,由此台海成为迄今未能解决的大麻烦。
开战前,朝岛无美军,战后出现美军长期驻扎。
当志愿军雄赳赳地跨过鸭绿江之时,1950.11.20印度军队乘机也雄赳赳地开进麦克马洪线以南中国领土,到朝鲜战争结束,印度也完全占领了这片中国土地;
开战前,中国是美苏都想争取的力量。开战后,由于毛的“一面倒”,认苏为“老大哥”,自居小弟,被西方认定为苏之卫星国。
1950.10 泰国邀美国签订军事协定;1951.8.30菲律宾同美国签订《美菲联防条约》;1951.9.1美、澳、新签订《太平洋安全条约》;1951.9.8旧金山和会通过《对日和约》、日美签订《美、日安全条约》;1953.9,美台签订《军事协调谅解协定》;1953.10.1美韩签订《美韩共同防御条约》;1954.9美、英、法、泰、菲、澳、新西兰、巴基斯坦在马尼拉签订《东南亚集体防御条约》;1955.1.11美国、巴基斯坦签订《美巴防御援助协定》、1955.5.15柬埔寨同美国签订《军事援助防御协定》。这些条约明显都是针对我国的,美国势力合法地延伸到整个亚太、南亚地区。
1950.7.20,美国取消了所有已经核准往中国物资的特种许可证,对中国实行全面战略禁运。1951.5.18,联合国通过了对中国和朝鲜实行禁运和经济封锁的决议。 1951.10.27,巴黎禁运机构中增设了专对中国实行禁运的委员会。到1953.3,对中国实行禁运的国家达45个。
本来,在二战中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大国的威望和影响,到此基本丧失殆尽,中国得到的是一个更危险的更恶劣的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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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死伤几十万青年人,还欠了一屁股军火债(苏式武器不是白送的),最后退出朝鲜,什么也没得到(朝鲜也未控制在中国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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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上看
朝穷韩富,如何面对历史?
与韩建交,与美联手搞垮苏联,又何必当初。

朝战的嬴家是三方:
苏联:成功把中国诱入与西方决裂的道路,使自己在南边有了一个充当屏障的小兄弟。又顺手把因二战结束而积压无用的大批军火卖给了这个小兄弟。
台湾:死里逃生。
日本:本等待美苏中等同盟国的严惩,反因朝战,与美化敌为友,得到政经扶助,崛起东亚。并因之拥有实力地位,迫使大陆与台湾竞先对日示好,在签和约与建交时大占便宜(如不赔款不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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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战的真正输家其实只有一个:
毛泽东
毛泽东的人生业绩,有二个至关重要的辉煌机会,被朝战打掉了。
一是攻台,攻台不仅是战役军事胜利,攻台将使毛泽东成为历史上又一次统一中国的开国之君。
二是接班,象金日成那样,让岸英接班,阳光将持续至二十一世纪。
这两个机缘,“生前统一全国”,“死后继承香火”,均失落在朝鲜战场上了。
(至于文革中毛泽东让中国人民节衣缩食耗费大量资财援外,以让中国成为第三世界领袖,自己成为“世界人民心中的红太阳”,这己为史实证明是南柯一梦----因为缺乏历史可能性。但前述两个辉煌机缘却是有可能性的,可惜被朝战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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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错误的地点、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敌人,打了一场错误的战争”。这句话说的确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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