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矿难真相的报纸被徐光春停刊

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原来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中宣部副部长、《光明日报》总编辑,也当过多年的新华社记者,应该说是个新闻官。不幸的是,这位新闻官压制起媒体来,比不懂新闻的官员厉害得多。

二OO五年八月十九日,在河南影响最大的报纸之一《河南商报》发表记者范友峰的报道:河南当地官员为掩盖煤矿矿难真相,贷款给记者发矿难“封口费”,四百八十人领走了二十万。消息传出,全世界都为之惊讶:天下居然有此等怪事,恰恰发生在新闻官徐光春任一 把手的河南省。

面对这件丑剧,新闻工作者出身的徐光春不是因此表扬《河南商报》,严惩发放“封口费”的腐败官员,而是狠狠打击了这家报纸,致使该报被主管部门勒令休刊一个月,时间为二OO五年九月十七日至十月十六日。

一家报纸,停刊是对其最大的惩罚。不但惩罚了报社,就连读者也受到牵连。

新闻宣传部门一纸命令《河南商报》停刊,是强行干涉报社与订户间的合同履行,应不应该给予订户双赔的赔偿?一张报纸,日发行量四十多万份,雇有那么多的员工,每月都有正常的收入和开支。突然停刊一个月,造成国有企业损失,谁来承担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

打击揭露矿难的媒体,就是在纵容制造矿难的官员。《河南商报》正在被迫停刊期间,二OO五年十月三日,鹤煤集团二矿又发生瓦斯爆炸,三十四人死亡。

本来中央三令五申要求重视煤矿安全,近期还要求矿级领导带领矿工一同下井,以此令所有矿领导们尊重矿工的生命,把安全搞上去。但是最近河南发生的矿难并没有发现有矿领导下井,所以又有三十四人遇难,带血的煤仍然在吞噬着矿工的生命。

徐光春打击“党的喉舌”,不让其说真话,恰恰是助长了非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以至于矿难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煤矿老板们也不用担心媒体记者“曝光的威胁”了,因为有徐光舂这种内行新闻官给他们当后台,媒体就不会来“捣乱”了,即使有矿难也就无人知道,死几个矿工算什么!

(摘自争鸣11月刊,原题目为:新闻官徐光春压制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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