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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不提倡“上诉”

 2005-11-20 04:0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在没有制约权力的政治体制内,要想避免由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遭受迫害,是不可相象的。

每当我看到被共产党政府对异议人士、民运人士或者其他的持不同政见者判处刑罚后,我除去表示愤怒和遗憾之外,更多的还是对被判刑者及其家庭的同情和关注,虽然是自己爱莫能助,但是其间的辛酸苦辣还是相同相通的,只不过是我和一些同道朋友们做法不同的是,面对那因为自己的思想和良心而被施加于“罪”的“罪”不要把它视为罪,面对对思想和良心滥施加于“罪”的当局也不要把它当成人,因此,也就没有必要来为自己的所谓“罪”去向已经不再把自己当成人(已经不具备思想、言论、良心、良知从而只有党性没有人性)的人去上诉了。如果坚持上诉,除去表明对这个政权性质的认识不足之外,也只能是劳身伤财地去缘木求鱼做无用之功,到头来还是失望加上更加失望。虽然,通过上诉能够更进一步的让世人们看到当局更上一级的“法治”和道德观念,但是,其结果不会得到任何的改变。

因此,积于以上认识以及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不提倡“上诉”。记得我在1999年元月其间为自己的父老兄弟们维权遭到迫害抱不平被捕之前,我就清楚的知道自己要被政治迫害和打击报复,在我对国际媒体通报了情况后,就和朋友樊百华说到当局可能对我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迫害的问题,同时告知了家人要有思想准备,果然不出所料,就在农民们被迫释放后的第二天,我就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抓进了共产党的监狱,有趣的是,当他们对我几易罪名强行对我“判决”后,一审法院(徐州市鼓楼区法院)的一位姓武的法官竟然对前去拿判决书的我夫人讲:“你们也不用上诉了,上诉也没有用,这都是上边定好的。”在他们向我送达判决书时,送判决书的法官也对我直言不讳的说过:“你是个明白人,这案子怎么回事你也清楚,上诉也没有用,但是你可以提出保外就医。”此情此景,记忆犹新和言犹在耳,从此已经不难看出,中国的法律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中国的法院及其法官们又都是些什么样的政治角色也就不彰自明了。

中国的政治体制是一党独裁专制的体制,即使是中国的宪法也是党凌驾于之上的,任何一个中国人和团体都休想摆脱这个无处不在的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控制之下,显然,军队、警察、法院、监狱这些原来是应该属于国家掌控的国家机器一旦被享有特权的各级各地共产党人随意支配,所有与其对立(还不是和中共的最高层)的人事都将要受到国家机器的镇压,而高高在上的中共中央及其领导人也未必就会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因此得罪了当地的党组织或者是个人,就是得罪了党,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的党组织和个人就会随意以法律的名义来实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根深蒂固的封建统治手法将你置之于死地而后快,从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到社会上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的打击报复事件中,从众多冤假错案的受害者案例中,人们会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和各地各级共产党的领导人搞好关系要比遵守党纪国法重要得多,甚至于这是唯一的政治生命存在和生活出路的正确选择,从刘少奇、彭德怀、胡耀邦、赵紫阳等共产党高级官员的残酷下场,到我们每一个追求自由民主事业的大写中国人不同的遭遇,无不都充分证明了党治和人治大于法治的危害性。

在一个没有任何可以用权利来制约权力的政治体制内,在一个没有宪政的国家和法律至高无上的国度里,任何人要想避免由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遭受到的迫害和试图为其幸免或者减轻,则完全是不可相象的,唯一的办法就是以良好的心态面对,相信历史是最公正和最后的裁判,也完全有理由相信,所有“多行不义”者也终将会“自毙”,并会受到历史和人民的审判。

前几天,东海一枭(余樟法)先生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冤死不告状”,这既是对封建专制独裁者们的无奈控诉,也是我们众多受害者从灵魂深处悲呛的呐喊,而事实也正是如此,看看过去的历史和现实,又有哪一个人在独裁者的所谓“法律”面前通过独裁者的“法律”解决问题了哪?还不都是在不可回避的历史潮流面前才得到公正的说法吗?!

以上也就是自己结合自身现实和观察思考对“为什么不提倡上诉”的点滴见解,也是我从刚刚看到张林、郑贻春先生等“上诉“案的结果所引发出来的问题思考,总之我不相信共产党在还没有主动还政于民、实行自由民主制度之前,能够在我们的国家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局面,看到一派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政治生活景象,无疑,在此其间,中国人也就只有在万马齐喑和死气沉沉的状态下偷且苟生,而一些为了自己祖国和民族振兴的志士仁人也就只有在残酷的迫害打击下忍辱负重,以超常和超人的毅力来迎接必定是美好的未来。

但是,我也不提倡绝对不“上诉”的做法,因为可以通过“依法上诉”的过程来更好的让世界看到中国法律的实质真相,在更多的人们认清共产党法律的虚伪和由此带来的暴政嘴脸后,激发起追求自由民主和人权法治的热情,从这个意义上来言,也未必不是坏事。

最后,我想借此告诉所有亲人和朋友,如果我第三次被捕,我既不会请律师,也不会在被判刑后进行“上诉”,甚至我会像张春桥那样“一言不发”,因为我清楚的懂得:在这个绝对没有法治和人权只有“成者王候败者贼”的国家里,在残酷的暴政面前,无论是你说什么又会起到任何作用呢?!

尽管如此,也都不会改变自己的选择和走向,因为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而正义的事业必定是不可战胜的,再者说,做一个大写的中国人总比那些祸国殃民的小人要好得多吧!

2005年10月16日与徐州家中

(转载:《人与人权》杂志 12月号 www.trnyurenquan.org)(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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