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电视记者的困惑:怎么能用血腥赚取收视率

某日,本地市区某主干道上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大客车与一辆小轿车迎面相撞。不出10分钟,媒体的各路记者、线人便从四面八方纷纷赶来,有的甚至抢在交警的前面。
  
  电视台的记者们在人堆里四处寻找目击者,摄像记者则在抢拍车祸现场的每一个细节:变形的车头、破碎的车窗……吵吵嚷嚷之间,有个记者不无失望地感叹道:哎,怎么没得血呢?另一个记者立即随声附和:哎,拍不到血迹斑斑,这片子不好看了!
  
  电视台一档民生新闻栏目的制片人在谈到自己的制片心得时,很有感触地说过下面一段话:现在的观众,一般的杀人案件已经看得厌倦了,非要看到尸块、血迹;一般的强奸案件已经不感兴趣了,奸淫幼女的才会看上几眼;一般的情感故事已经审美疲劳了,同性恋题材才会多看几眼;一般的奸情丑闻已经不爱看了,老妻少夫的组合,他们才会锁定频道……制片人的采编心得,听上去有些危言耸听,但我知道,那都是有收视率依据的,他是用收视率的数据说话!
  
  其实,观众们的收视心理无可厚非,吃饱喝足了,希望看到一些刺激的东西,也属正常。但是,一个面向千家万户播出的电视频道,时不时地兜售那些血腥、乱性的画面和故事合适吗?电视台不能不要收视率,可是简单地以刺激感官去引起受众的关注,合适吗?
  
  最糟糕的事情往往是最好的新闻。印象中,这是西方国家社会新闻记者的那一套审美标准,现在已开始成为我们一些新闻从业人员的自觉实践。我觉得,新闻的采编播,至少应该把握一条底线。电视是一个开放的视听系统,是一个处于居室中心位置的家庭媒体,大人、小孩和老人可能同时在客厅里集中收看,我们的节目能够让他们一起观看吗?我们的节目能不能让我们的父母看?敢不敢让我们的孩子看?如果这几个问题的答案是“不能”或是“不敢”,那就应当毫不犹豫地不采、不编、不播,这是一条底线,不能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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