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夺泸定桥与人体盾牌
五十到六十年代成长起来的人,大约都熟知“十八勇士飞夺铁索桥”的故事,“铁索桥”也就是“泸定桥”。歌剧《长征组歌》还有专门一节表现这次英勇的壮举。那时的学生尤其是男生,几乎无不钦佩十八勇士。 不过当时我曾经有些不解:十八个人从九条直通通的铁索上爬过去,对岸的敌人怎么就打不到他们呢?这些人至多只能一只手举着手枪往前冲--不,只能是往前爬,战斗力肯定是大打折扣,他们究竟是怎样过桥的呢?可是在当时,仅有这种想法就是犯罪,近乎反革命了,所以我即没有和别人说起,自己也不敢再往下想。上中学的男孩心底下都相信超人,反正我认定这十八个人武艺超群就是了。
事隔多年,腰缠万贯的富豪们代替了战场上的英雄,我对“飞夺泸定桥”的传奇也不再琢磨了,可一个偶然的事情,居然让我看到了传奇的新版本,而且这新的说法让我大为震惊。
要说这偶然也实在是偶然。一天晚饭前我有事出门,顺便进了新华书店,竟然还买了两本书。近来是很少买书了,那天买了两本书,心中有几分得意,一到家马上给太太看,以显示本人的文化修养。不料太太看后马上嘲笑说:这两本书她已买回家了,我居然不知道,可见是个买书不看装样子的人。我急忙到书架前一看,果然两本一样的书早放在上面了,而且是在同一个书店买的。
急忙吃完饭,拿上先后买的四本书直奔书店,好在离家不远,加上吃饭时间,前后不过半个小时。说了退书要求后,两个小姐拿着四本书左看右看,估计找不出什么拒退理由,就直接了当地说:书买了就不能退。这令我十恼怒,想不到斯文的新华书店也这样霸道。问她们什么道理,她们说账已经入电脑了,不能改。真让人哭笑不得,科技的进步竟然成了无理的依据。
然后两位小姐说退是不能退,可是可以换同价钱的书。这年头,有点权的都想当霸王,反霸王条款的斗争对他们来说正好可以偷艺。
憋了一肚子气,重找了两本书,一算帐还要多交五元。再次来到收银台,正好一位半老者也在交钱,他大约是给孙子买什么教材,很薄的一本要三块大洋。半老者忿忿不平,说她们是吸小孩的血,于是我很解气的称她们为“吸血鬼”。小姐也不生气,笑眯眯的吸血--收了我们的钱。
回家后翻看新买的书,其中一本书名《两个人的长征》,是两个英国人写的。这两个英国小伙子突发奇想,要沿着当年红军长征的路线徒步走一遍。他们果然走了一遍,这本书就是当时的日记。书里的事情很有意思,然而让我震惊的是其中一章:历史高于传奇。
两个英国小伙走到了泸定桥,他们每到一地都要和当地百姓闲谈(他们的中文水平不低),这次也不例外。我把有关的地方摘录下来:
“我跑到后面的山上。”86岁的李国秀站在桥上指着西面说:“他们早上8点开始打仗,打了一天一夜。我们躲在山头上,看见22个红军过桥,前面带路的七八个老百姓都被国民党枪毙了,几个被击中的老百姓掉进了河里。”
爱德(作者之一)问她:“红军有22个过泸定桥,你看到他们怎么过的了吗?”
“看到了。老百姓在前面带路,红军跟在后面。他们不知道怎么过桥,桥上没有木板,只挂着铁链。过了河的老百姓都被枪毙了。”
李国秀就住在大渡河的西岸,一直没有搬过家。现在的房子已经整修过了,是砖木结构。1935年时她家的房子全是木头做的,但拆下很多木板给红军做新的桥板。
假如李国秀的回忆没有失实,“飞夺泸定桥”这一事件就少了些传奇色彩--在当时的环境下,红军伤亡如此之少的确令人难以置信。历史书籍和电影都没有提到这些带路的村民,恐怕是不愿让红军的英雄形象打折扣。然而正是那些无名百姓做出的大无畏的牺牲使得整个事件更具光辉。
这里有两点让人吃惊,一是守桥的国民党部队根本不像以前说的那样残忍,不然那几个在前面的老百姓早被乱枪打死了。至于过桥后被枪毙,那应该是当官的命令。
其二,也是最让人吃惊的是,居然让“老百姓在前面带路”。当时的双方都知道,那是一场生死之战,这时把老百姓顶在前面,实在无法解释。“带路”肯定说不通,走在一座桥上还会迷路不成?
“老百姓在前面带路,红军跟在后面。他们不知道怎么过桥,桥上没有木板,”当地老人的说法也解释不通。几万人的性命悠关,选出的十八个人连铁索都不会爬岂不是笑话。再说让老百姓做示范也莫名其妙,桥上平时都是有木板的,日常生活中过桥,肯定不会爬铁索,也就是说没有木板的铁索桥,老百姓同样不知怎么走。退一百步说,即使做示范,一两个人就够了,何必七八个人一起做示范;退一千步说,真是需要七八个人一起做集体过桥示范,那么爬一段也就应该让人家回来,为什么要人家一直爬过去?对面就是敌方的军队,老百姓又没有自卫能力,爬过去必死无疑。
打死老百姓,说起来不好听,可在当时的情况,尤其在中国,即使换成红军肯定也会这样做的。而且不会等他们爬过桥,红军一定会毫不手软的把这些碍事的老百姓从桥上打落水中。
所谓“老百姓在前面带路”的真实含义是什么?我想是不说自明的。
最后,李国秀的回忆有没有失实呢?我想,八十多岁的农村老人不会信口开河。究竟当时有几个老百姓在前面,又有几个被击中“掉进了河里”,数字可能错,但“老百姓在前面带路”是不会错的。
一定会有不少人质问 “怎么可能?这是日本人才干的事!”可战争就是战争,取胜是第一位的,包括利用平民百姓。有一个旁证,曾经出过一本书叫《血白血红》,写林彪指挥四野在东北作战的事,作者是部队的人,基本可以肯定他言出有据。当年林彪围困了四平,但是久攻不下,后来就下了一道命令,不许放城中的平民百姓出城,目的是让老百姓去和守城部队争粮食,从而制造混乱。于是,那些因为饥饿,或是要躲避炮火而逃出的平民百姓,出城后迎来的不是生的希望,而是解放军的子弹。更惨的是他们想退回去时,城中的守军又关了城门,这些人只好惊恐万状的在两军交战的中间地带乱跑。
有关“飞夺泸定桥”传奇的新版本,解释了我多年前的疑问。守桥部队顾忌前面的村民,不能疯狂地(用以前习惯的形容词)向过桥的红军扫射,遂使十几个红军通过了毫无遮拦的铁索桥。关于守桥部队有另一种说法,说那不是国民党的正规军,而是地方部队,或者干脆就是民团。如果是这样,那就更好解释了。地方部队有不少士兵是当地人,民团更是由当地人组成,而所谓“带路的村民”极可能有人和他们认识,从而更难以下手。
十八勇士享受了极高的荣誉,民间传说十八个人中活下来的由毛亲自发了免死牌。现在看来这是不实之说,但也可见他们的地位之高。而带路的村民却从无人提起,两个英国人都替他们打抱不平。在英国人看来,之所以不提这些村民,“恐怕是不愿让红军的英雄形象打折扣”。外国人毕竟不了解中国国情,事情不会这样简单。
长期以来,我们的宣传一直是“军民一条心,打败蒋匪军”(当然,现在不一样了。“蒋匪”不在了,“连爷爷”又过来了),如果几个从未受过训练的村民,自觉自愿的和红军一起冒死夺桥,那是不会给“红军的英雄形象打折扣”的,相反还会大力宣传的。
不提那些“带路”的老百姓,一定有另外的原因。现在可以说,中国的老百姓,没有或是极少有人自愿在两军交火时,走在一方前面充当挡箭牌。用枪口逼着人家 “带路”,自然不好再提;进一步,如果守军是地方军或是民团,那所谓“带路的老百姓”,更有可能就是守军的家属,因此就更不能提。这其中的微妙,恐怕只有长期生活在中国的中国人才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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