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起诉威慑 黄华华未现身华府 法轮大法学会公告发表后 追查国际全面启动 迫害法轮功凶手出访难
原计划于10月25日到访华盛顿的广东省长黄华华没有出现在代表团中,于25日从加拿大直接返回广州。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黄华华在访加行程中受到法轮功学员起诉,并接到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的传票。美国律师也于10月17日向美国联邦检察官提呈一项刑事起诉状,控告黄华华犯有酷刑罪。美国国土安全部和司法部签收了要求禁止黄华华入境美国的信件和有关法律文件。黄华华在美加官司缠身
自从法轮大法学会10月9日发表公告以来, 黄华华是第一个离开中国大陆出访、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
10月14日上午,黄华华带团在旧金山的希尔顿酒店内进行招商活动。国际司法正义促进协会(International Advocates for Justice)和人权法律项目(Human Rights Law Projects),向美国联邦北加州地方检察院,以酷刑罪,控告中共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并要求美国联邦检察院深入调查其罪行,并且依照联邦法律尽快的对在美国境外犯酷刑罪的人进行刑事审判程序;同时,起诉状也要求联邦检察院知会美国海关、移民局、国土安全部及联邦调查局等机构,有关黄华华的罪行。
10月17日下午3时17分,国际司法正义促进协会的执行理事韩淑惠律师和人权法律项目的执行理事泰瑞.玛什律师向美国联邦检察官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办公室刑事部( US Attorney’s Office of Washington, D.C., Criminal Division),共同提呈一项刑事起诉状,控告即将到访华盛顿特区的中共官员黄华华犯有酷刑罪,该罪行触犯了美国的联邦刑事法;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2340章第18条,任何人如果在美国境外犯下酷刑,此人将在美国境内被予以刑事起诉。
在给联邦检察官(US Attorney) Kenneth L. Wainstein 的提告信件首页中,法轮功学员的代理律师说:“由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发起的,由多名中共政府高官具体实施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达六年之久,黄华华在其中犯下了多起‘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这些滥用酷刑的罪行违反了国际人权标准法、中国自己的宪章和法律、以及美国的刑事法。因此,我们吁请您立即调查其罪行并启动对黄华华的刑事起诉程序,并且立即将黄华华逮捕,以确保他无法在您调查结束之前返回中国,逃脱罪责。”
10月21日,黄华华在到达加拿大温哥华的第二天上午,就在其去维多利亚岛(卑诗省府所在地)的船上,接到了卑诗省最高法院的传票。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段凯文因在广州劳教所和洗脑班遭受残酷迫害,于10月20日向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提交了诉状,控告黄华华在任职广州市委书记和广东省省长期间加剧迫害法轮功。
律师致函美国国土安全部
人权法律项目的执行理事玛什律师2005年10月17日致函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切尔托夫。玛什律师在信中说,“我们致信提请您关注将于10月25日到访华盛顿特区的黄华华。我们要求依据美国法律禁止其入境。如果允许其入境,目的也只是为履行反酷刑公约规定的义务和美国法律执行这些条约的要求,对这些人进行刑事起诉。”
玛什律师在信中同时指出,“我们认为很有必要指出美国移民法规定禁止施用酷刑和其它严重侵犯人权的人进入美国,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应该坚守他们的责任,更加有效地阻止黄华华等犯有严重反人类罪的人入境美国。”
要求黄华华入境的信件和有关法律文件于10 月18日下午送交国土安全部部长切尔托夫(Secretary Cherto。该信件及有关材料还送达美国司法部长冈萨雷斯(Attorney General Gonzales)。这两个部门都签收了这些法律文件。
国际追查全面启动
法轮大法学会于10月9日发表公告。在公告中说:从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员及中共头目如再有参与或继续迫害法轮功者,从事新的犯罪行为,一旦其离开中国大陆,将受到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原告的刑事起诉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寻求经济赔偿。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日前已经全面启动“全球监视追踪系统”,对每日新发生的重大迫害法轮功案件进行立案调查,以确保对涉案责任人在离开中国大陆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多名中共高官出访受挫
在此之前,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在出国访问时也屡屡受挫。例如,薄熙来原定于2005年9月初随胡锦涛访问美国、加拿大,但在法轮功学员和加拿大民众、议员强烈呼吁禁止人权罪犯入境加拿大的呼声下,薄熙来的名字在出访人员名单中消失,胡锦涛访问加拿大的随行人员中也未见薄熙来。
2005年9月22 日至24日,大连市招商团访问多伦多。计划率团出访的大连市市长夏德仁也没有出现在访加招商团中。夏德仁曾因严重迫害法轮功被提交到加拿大“反人类和战争罪方案”的皇家骑警监视名单中。在获知夏将来加拿大进行商务访问后,媒体也纷纷报道此消息,夏德仁最后未能成行。
奉劝参与迫害者弃恶从善
法轮大法学会公告最后说,即使曾经做过错事的人,也还有机会弃恶从善。以前犯过罪的,如想改过,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将保证书和悔过书转交到明慧网或各地法轮大法学会存档。决心改过的,可暂不追查,以观后效。
“追查国际”组织于今年2月14日发表《追查国际致中共官员的公开信》以来,陆续收到一些省、市级官员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口头保证,还有部份参与过迫害的人员曾经表示愿意悔改并争取立功赎罪。
国际司法正义促进协会的执行理事韩淑惠律师指出:“随着迫害事实的不断曝光和各界的深入调查,越来越多的社会人士和团体了解到了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邪恶本质。许多有良心的中国官员弃暗投明,为自己的将来留有余地和希望。但是,也有一些类似黄的中共官员还继续干着反人类的犯罪行为。所有继续参与这场迫害的人也在同时累积着自己犯罪的证据。继续主使及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将一定会被追查到底;法治健全的国家也一定会将他们绳之以法,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这也是这些迫害者为自己最后所做的选择。他们将必须承担他们罪行下的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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