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头一回:京杭大运河下月征过河钱

浙江省将从下月开始对包括京杭运河浙江段在内的部分航道开征过河费。对已有千年历史的京杭大运河来说,这可是头一回。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从浙江省港航管理局获悉,《浙北干线航道通行费征收方案》(下称《方案》)日前已获浙江省政府批复,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届时,浙北干线航道将对过往船只征收通行费。

  浙江省港航管理局相关人士称,省政府批准对通过浙北干线航道的船舶征收通行费标准为月度统缴3元/吨;航次缴纳1元/吨。统缴方式主要针对本省籍长期在浙北干线航道营运的船舶,外省籍和本省籍临时在该航道通行的船舶,通行费可按航次征收。考虑到船舶维修等特殊情况影响,《方案》规定,按月定额统缴的船舶全年只需缴纳10个月的通行费。

  浙北干线航道主要指杭州三堡船闸以北的整个杭嘉湖航道,是浙江综合运输网和长三角航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航道以京杭运河为中心,包括长湖申线、杭平申线、杭申线、乍嘉苏线、湖嘉申线,其总体运量相当于长江干线的运量,堪称长三角“黄金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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