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起真:最强烈的抗议沧州市新华区委非法拘禁

九月九日两名青年男子在楼下监视了整整一夜,九月十日七点左右十几名不明身份的人睹在楼道,粗暴的阻止我下楼,将我左肩扭伤。我让他们出示证件,竟然没有一个敢亮明身份,几乎所有的都一再的声称,一会儿区里来人解决我的冤案。我给110打电话报警。

当天上午,我居住的荷花池小区五号楼北侧的楼下停了十几辆公、检、法标志的车辆和几十个身着便装的人。有人曾在现场向我小妹造谣说:“你哥哥郭起真在国外的反动网站上发表作品,曾获得一等奖,光奖金就几百美元!”(注一)

早晨八点左右新华区政法委高书记和新华区委孟书记,以及居委会的主任、书记等到附近的居委会向我承诺:这个月就给你办理低保;二是近期按装暖气;三是将我提出的五条要求(注二)向上级反映,并尽快给予明确的答复。但是,截止今天为止,新华区政法委书记的承诺一条也没有兑现。

原来九月十日的上午沧州市区委兴师动众的对我实行非法拘禁和口口声声解决我的实际困难,是因为沧州市司法部门在繁华的闹市举行“阳光服务”,因为沧州公安系统每次举行类似的“阳光服务”,我们全家都要到现场咨询、请愿、示威,会引起众多的市的强烈关注。而以解决冤案和解决实际困难为名地我进行非法的拘禁,从而阻止我到公安系统所举行的“阳光服务”现场,去擢穿他们有关个人的严重的执法犯法的不阳光行为而示威罢了!

而这种欲盖弥彰卑鄙伎俩岂不是画蛇添足,同时也使沧州新华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大张其鼓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的教育中,妄图用新的罪恶掩盖过去罪恶的丑恶行径昭然若揭。

此前我爱人曾多次遭到五六名不明身份的跟踪骚扰。故此,就目前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在此表示最强烈的抗议:

一、沧州市新华区委必须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对十日的非法拘禁的侵权行为公开表示道歉,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侵权行为;

二、对拘禁当中对本人左肩造成的扭伤及时的医疗,并支付一切费用;

三、保留追究新华区委对我采取非法拘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侵权的民事赔偿;

四、新华区委必须要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

鉴于我们的生命受到严重的挑衅和威胁,特此在网络紧急的呼吁有关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并做以下说明:

一、在我所蒙受的十一年冤案没有得到公开、公正的解决之前,敬请各界人士继续关注和支持于我;

二、不管遭受到什么样的打击迫害,我都不会屈服和妥协,一旦发生不测,也是被残酷的迫害我的罪魁祸首马桂臣残余势力所为,请大家追究其法律责任,为我主持公道;

三、在我没有看到十一年冤案得到平反昭雪之前,被邪恶势力迫害致死,将我的角膜和可以利用的器官无偿的捐献给所需要的人和医疗事业,并乞请我的妻子和儿子将我火化后的骨灰全部倾洒在渤海湾混浊的海水中。

(注一)【《血祭·黑河》和沧州两起特大杀人案的启示】获大纪元征文三等奖,奖金五十美元。

(注二)

A、撤消95年判处的缓刑或重审;

B、立即无条件的恢复我的工作并补发拖欠的工资;

C、归还2001年扣押(没有开具凭证)的电脑等物品和2002年扣押的电脑等物品;

D、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停止一切的侵权;

E、保留追究有关个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2005年10月8日星期六

图片五张全部在此http://127.0.0.1:8567/dm/uggc/jjj.puvanrjrrxyl.pbz/viewarticle_gb.aspx?vID=2457

1、8月7日上午九点左右我刚刚到达“阳光服务”现场,岂料,刚刚开始不足半个小时的所谓“阳光服务”就黑暗的结束了。

2、在河北省公安厅信访办门前

3、妻子和儿子在沧州市公安局门前示威

4、我和妻子在沧州市市委门前示威

5、8月7日我在“阳光服务”现场向工作人员递交《告全省人民书--游行示威申请书》

本文留言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