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司法警员凌虐疑犯致死遭判刑三年六个月

澳门现役司法警察罗振华,在调查练马师谭文绑架案时,以暴力盘问嫌疑犯谢润源,致使谢嫌伤重致死。澳门法院日昨判处罗振华监禁三年六个月。

澳门法院主审法官高丽斯在宣判时指,被告身为警务人员,以凶残取证手法,严重影响特区警队执法形象,行为的严重性本应可归责其他更严重罪行。但检察院仅就严重胁迫罪提出起诉,合议庭唯以此罪来判刑,判处监禁三年半。本案是澳门近年来首宗警员涉嫌滥用私刑虐犯致命的案件。

主审法官宣判时强调,合议庭经分析被告、死者妻子及证人口供,听取辩方证人及审阅死者验尸报告,认为被告在二00二年调查练马师谭文就绑架案时,超出当局所赋予的职权,滥用私刑套取受害人谢润源、柯文溪及李建立口供。当年三十七岁的谢润源被殴至肾衰竭,在等候问讯间不适,送院抢救终告不治。

合议庭认为,身为执法人员的被告,以如此凶残手法取证,有违警务人员应有职责。同时,被告的行为本应可归责其他更严重的罪行,但检察院只指控他触犯严重胁迫罪。

宣判最后补充,现于监狱服刑的柯文溪及李建立都表示,有意追究罗振华以酷刑迫供,合议庭将抽出两人庭审的部分供词、医生报告及相关文件,交由检察院处理,不排除将罗振华再度列为被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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