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杀人手段极其残忍
中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夺取权力和维持权力。而杀人就成了其维持权力的重要手段,方法越残忍、人数越众多,才越能够恐吓人民,而且这种恐吓是早在抗战时期甚至以前就开始的。(一)抗战期间在华北的暴行
美国总统胡佛向全世界推荐雷震远神父的著作《内在的敌人》时说“在这本书里揭露出共产主义在行动上赤裸裸的恐怖真象。我愿向那些希望切实明了弥漫在全世界上的这个魔鬼势力的全国人士们,推荐这本书。”
雷震远神父在书中讲述了一些中共如何用暴行恐吓民众的故事。一天,中共要求所有的人都到村子的广场上去,小孩子们则由他们的老师领着,目的是让他们观看 13个爱国青年是如何被砍头的。在宣读了一些莫须有的罪状后,中共命令已经吓得脸色发白的教师领着小孩子们高唱爱国歌曲。在歌声中出场的不是舞蹈演员,而是一个手持钢刀的刽子手。“刽子手是一个凶狠结实的年轻共兵,膂力很足。那共兵来到第一个牺牲者后面,双手举起宽大锐利的大刀快如闪电般的砍下,第一颗头应声落地,在地下滚滚转,鲜血像涌泉般喷出。孩子们近于歇斯底里的歌声,变成了不协调杂乱的啼叫声。教员们想打着拍子将喧嚣的音调领上秩序,杂乱中我又听到钟声。”
刽子手连续挥动了13次钢刀,砍下了13颗人头,随后中共的士兵们一起动手,对死者剖腹挖心,拿回去吃掉。而这一切暴行都是当着孩子们的面。“小孩子们吓得面孔灰白,有几个已经呕吐,教员们责骂着他们,一面集合列队返校。”
从此之后,雷神父常常看到孩子们被迫去看杀人。直到孩子们已经习惯于这种血腥场面,他们变得麻木,甚至能够从中获得刺激的快感。
当中共觉得杀人已经不够恐怖刺激的时候,他们开始发明各种各样的酷刑,比如强迫人吞食大量食盐却不给一点水喝,直到受刑人渴死为止,或者强迫一个人脱光衣服,在锯断的碎玻璃上滚来滚去。或者在冬天冰冻的河上打洞,把犯人从洞口抛下,直到冻死或淹死而止。
“在山西的一位共产党发明了一个可怕的刑罚。有一天他在一个城里闲逛,在一家饭馆门口停住,注视着煮饭的大锅。于是他定购了几只大锅,并立时捕捉些反共人士,草率举行审判,同时令苦力把锅里注水煮沸。审判一完,立即把三个判死刑的犯人脱光掷进锅里,活活煮死。……在平山,我曾看到一个人的父亲被活活剥皮至死。儿子被共产党逼着亲眼看这惨刑的执行,亲身听到父亲在哀号中死去。共产党在他父亲的身上倒上醋和酸类,一张人皮便很快地剥下。先从脊背开始,然后剥到双肩,全身皮都剥下后,只剩下一颗头皮存在。他的父亲在全身皮被剥下后几分钟便死掉了。”
(二)“红八月”红色恐怖和广西吃人事件
中共在打下江山后,丝毫无意收敛暴行,文革时这样的暴行被进一步发展放大。
1966年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了“红卫兵”代表。宋任穷的女儿宋彬彬给毛也戴上了“红卫兵”袖章。毛在得知宋的名字是“文质彬彬”的彬后,就说了一句“要武嘛”,宋因此改名为“宋要武”。
风风火火的“武斗”随即在全国展开,这些中共用无神论教育出来的年轻一代没有任何顾忌与惧怕,在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以毛泽东的指示为准则,以其疯狂、愚昧和无法无天开始了全国范围的打人、抄家活动。很多地方对“黑五类”(地、富、反、坏、右)采取“连根拔”的灭绝政策,大兴县尤为典型,从8月27日至9 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
“把人活活打死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沙滩街上,一群男‘红卫兵’用铁链、皮带把一个老太太打得动弹不得,一个女‘红卫兵’又在她的肚子上蹦来蹦去,直到把老太太活活踩死。……这次活动中,在崇文门附近‘抄’一个‘地主婆’的家(孤身一人的寡妇),强迫附近居民每户拿来一暖瓶开水,从她脖领灌下去,直到肉已经熟了。几天后,扔在屋里的尸体上爬满了蛆。……当时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用棍棒打的、有用铡刀铡的、有用绳子勒的,对婴幼儿更残忍,踩住一条腿,劈另一条腿,硬是把人撕成两半儿。”(遇罗文《大兴屠杀调查》)
比大兴屠杀更野蛮的是广西吃人事件。郑义将其分为三个阶段:
1. 开始阶段:其特点是偷偷摸摸,恐怖阴森。某县一案卷记录了一个典型场面:深夜,杀人凶手们摸到杀人现场破腹取心肝。由于恐怖慌乱,加之尚无经验,割回来一看竟是肺。只有战战兢兢再去。……煮好了,有人回家提来酒,有人找来佐料,就着灶口将熄的火光,几个人悄悄地抢食,谁也不说一句话。……
2. 高潮阶段: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此时,活取心肝已积累了相当经验,加之吃过人肉的老游击队员传授,技术已臻于完善。譬如活人开膛,只须在软肋下用刀拉一 “人”字形口子,用脚往肚子上一踩,(如受害者是绑在树上,则用膝盖往肚子上一顶──)心与肚便豁然而出。为首者割心、肝、生殖器而去,余下的任人分割。红旗飘飘,口号声声,场面盛大而雄壮……
3. 群众性疯狂阶段:其特点可以一句话概括:吃人的群众运动。如在武宣,像大疫横行之际吃尸吃红了眼的狗群,人们终于吃狂吃疯了。动不动拖出一排人“批斗”,每斗必吃,每死必吃。人一倒下,不管是否断气,人们蜂拥而上,掣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匕首,拽住哪块肉便割哪块肉。……至此,一般群众都卷入了吃人狂潮。那残存的一点罪恶感与人性已被“阶级斗争的十二级台风”刮得一干二净。吃人的大瘟疫席卷武宣大地。其登峰造极之形式是毫无夸张的“人肉筵席”:将人肉、人心肝、人腰子、人肘子、人蹄子、人蹄筋……烹、煮、烤、炒、烩、煎,制作成丰盛菜肴,喝酒猜拳,论功行赏。吃人之极盛时期,连最高权力机构──武宣县革命委员会的食堂里都煮过人肉!
千万不要以为,这些吃人的宴会是民间自发的行为,中共作为一个极权组织,对社会的控制深入每一个社会细胞,没有中共在背后怂恿和操纵,这一切根本不可能发生。
中共常常给自己唱赞歌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而这一场场的人肉盛宴却折射出:中共可以使人变成豺狼魔鬼,因为它本身比豺狼魔鬼更加凶残。
(三)迫害法轮功
当中国人也开始步入电脑时代、宇航时代,也可以私下谈论人权、自由和民主的时候,很多人觉得那些令人毛骨悚然又极度恶心的暴行已经过去,中共也披上文明的外衣要和世界接轨了。
实际情况绝非如此,当中共发现有这么一个团体无惧于它们的酷刑和虐杀时,所使用的手段就更加疯狂,而这个受到迫害的团体就是法轮功。
如果说,红卫兵的武斗和广西的吃人还是以消灭对方的肉体为目的,几分钟或者几小时就结果一条人命的话,对法轮功修炼者迫害的目的却是要他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而且残忍酷刑常常持续几天、几个月甚至几年。估计已有超过一万名法轮功学员因此而失去生命。
法轮功的修炼者历尽九死一生记录下施加在他们身上的超过百种酷刑,以下仅举几例:
毒打是虐待法轮功学员最经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牢头直接打学员,也唆使犯人毒打学员。有的学员耳朵被打聋,外耳被打掉,眼珠被打爆,牙齿被打断、打掉。头骨、脊椎、胸骨、锁骨、腰椎、手臂、腿骨被打断和截肢的。还有用劲狠捏男学员的睾丸,狠踢女学员阴部。学员不屈服就接着再用刑,被打得皮开肉绽、面目皆非、严重变形的血淋淋的人,还要被用盐水浇身、用高压电棍电,血腥味与肉糊味相混,惨叫声撕心裂肺。在暴打的同时用塑料袋套住被打者的头,试图让后者在窒息的恐怖中屈服。
电刑也是中国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最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用电棍电学员的敏感部位,口腔、头顶、前胸、阴部、乳房、臀部、大腿、脚底,有的到处乱电,用多根电棍电,直至有烧焦烧糊,糊味到处能闻到,伤处紫黑。有时头顶与肛门同时过电。警察经常使用10根或更多电棍同时施暴,一般的电棍几万伏。连续放电时,发出蓝光,伴随着刺耳的啪啪声。电在人身上就像火烧一样,又像被蛇咬。每放电一下,就像被蛇咬一口一样痛。被电过的皮肤会变红、破损、被烧焦、流脓等。更高功率和电压的电棍更加凶猛,电在头上就如同用锤子砸头一样。
用烟头烧手、脸、脚底、胸、背、乳头等,用打火机烧手,烧阴毛,将铁条在电炉上烧红后,压在双腿上烙烫,用烧红的煤烙学员的脸,把备受酷刑折磨后还有呼吸心跳的学员活活烧死,对外称其为“自焚”。
专门毒打女学员的前胸及乳房、下身;“强奸”,“轮奸”,用电棍电乳房和阴部。用打火机烧乳头,用电棍插入阴道。将4把牙刷捆绑一起,插入女学员阴道用手搓转。用火钩钩女学员的阴部。女学员被双手反铐,用电线把其两个乳头穿一起过电。把女学员剥光衣服后投入男牢房,任男性犯人污辱。
将“恐怖约束衣”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然后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地播放诬蔑法轮功之词,嘴里再用布塞住。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被活活痛死。
还有将学员浸泡在污水或粪水中,谓之“水牢”。其它折磨还包括竹签钉指甲,住天棚、地板和墙上长满红、绿、黄、白等长毛的房间,用狼狗、毒蛇和蝎子咬,注射摧毁神经的药物,以及其他种种千奇百怪的折磨。
摘自《九评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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