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谁在逼迫老实巴交的农民工成为杀人犯?

今日,大陆多家媒体爆出:一位叫王斌余的农民工讨要工资未果,操刀连杀4人重伤1人事件,引起各界广泛关注,网民亦忿忿发表感慨!

官方媒体也看出危机,出快评道忧虑:“道理归道理,现实是现实。行政执法不力、打官司成本高昂,都在让农民工们选择以‘玩命’的办法讨还工钱。近年来,农民工以跳楼、触高压电等自杀方式讨要工钱的事例已有不少,还有一些农民工因为辛苦一年却见不着钱而走上了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道路,王斌余杀人案则更是给我们在这方面敲响了警钟。”  
 
王斌余17岁到城市打工。因数次讨要工钱未果,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  
 
死囚的道白:希望关注农民工

“我也没有多少时间了。我爸说了,很支援记者的采访。你们采访我,文章发出来,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我们农民工。”8月19日和26日,在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王斌余向记者坦露了他的内心世界。  
 
干活掉进深井差点淹死

王斌余自述:我出生在甘肃省一个小山村,6岁时妈妈就去世了,家里生活困难,小学四年级时我就辍学在家。我一直想让弟弟上学,可是家里没钱,弟弟二年级也辍学了。
  
我17 岁就开始到甘肃天水市打工。随后几年又到了甘肃兰州、宁夏中卫、银川、石嘴山、中宁等地,在建筑行业打工,也曾蹬过三轮车。刚开始在天水市干建筑活,一天工资11.5元,扣除4元伙食费,最后可以拿7.5元。随后,我14岁的弟弟也到这里来干活了,他一天拿5元。我们吃的是土豆、白菜加面,啥菜便宜就买啥,住在用木板支起来的大通铺上,几十个人挤一间。   

有一年春天,我在2米多高的地方打钢筋,掉到了下面7米多深的井里,都是稀泥巴,差点淹死。随后大病一场,老板不给我看病,只给了几片感冒药。
  
2003 年8月起,我一直跟着包工头陈某干活,他揽的都是又脏又累又危险的活。在石嘴山一家电厂做保温工时,一天27元。保温用的玻璃纤维扎得人浑身起红疙瘩,我们忍受不了,老板就骂我偷懒。可是还要听任工头的吴华摆布,他经常平白无故地拿我们出气。他让我偷工地上的东西,我不干,他就打我,骂我。  
 
年底结算工钱要交滞保金

我们平常从早上7点干到晚上7点,有时候到晚上八九点才下班,只要天亮着就干活。工资一般都是年底结算,平时用钱只能找包工头借。但结算时还要扣300元的滞保金。今年老板给我们说晚上加班就给多加8块1毛钱,但最后发工资的时候他们能赖掉就赖掉了。   

去年我们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了交医疗保险。结果有病根本拿不到,我胃病花了1000多元还是自己掏的。出了工伤他们根本不负责任,工地上一个小伙子腿被砸了还干活呢,后来干不下去只好回家了。  
 
讨工钱遭打 气不过连捅5人

今年5月份,父亲因修房子腿被砸断一直没治好,家里急需用钱,我就想要回今年挣的5000多元钱,可老板却只给50 元。我气不过,去找劳动部门,包工头却诬赖我看工地时偷了铝皮,不给我工钱。  

结果5月11日晚上,吴华把我们宿舍的钥匙要走了,不让我们在工地上住,可住店一天最少要10块钱,我和弟弟身上没钱,就到包工头吴新国家要点生活费。吴新国一直不开门,住在旁边的苏文才、苏志刚、苏香兰、吴华还有吴新国的老婆过来让我们走。吴华骂我像条狗,用拳头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苏文才、苏志刚也一起打我和弟弟。我当时实在忍受不了,就拿刀连捅了5个人。  
 
希望更多人关注农民工

我做了傻事,法律要追究责任。我评价自己是不忠不孝。这件事情,对于双方的父母都是伤害。   

我也没有多少时间了。我爸说了,要支援记者的采访。你们采访我,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我们农民工。领导到下面来,只看表面大楼好着呢,我们在墙上施工,一不小心就摔死了,你知道修大楼有多少农民工死了?我知道有保护我们农民工的政策,但下面人不执行,我们的权利还是得不到保障。  
 
我的愿望很简单,让我父亲、爷爷、奶奶过得好一点,他们苦了一辈子。我希望周围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们农民工。我希望人和人之间都很友好,都能够互帮互助。我希望社会能够更多地关注我们农民工。   

都在让农民工们选择“玩命”

新京报评述:王斌余作为社会的一个弱者,一个几乎没有社会博弈能力的弱者,他是被诸多有形和无形的手推到了绝望的境地,他杀了人,前提是他在这个社会中,遭受了难以忍受的不公正对待。但王斌余毕竟是个杀人犯,被判了死刑,这是法律的判断,是人们的感情无法改变的。常态之下,一个社会的民情,应该和法律的判断基本一致,至少不能相距太远;如果我们的民情经常和法律的判断相去甚远,则至少说明,在某些方面,民众的基本情感可能无法和法律的判断相容。这种民情和法律判断不吻合的情况,是非常可怕的,将撼动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王斌余走到这一步,法律责任当然要由他个人承担。但是这绝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   
新华社快评:王斌余因为要不回工钱而杀人,怎么说都是重罪,何况他一连杀死4人、重伤1人。但是,从王斌余杀人的直接原因看,拖欠、克扣农民工的工钱,表面上看伤害的是农民工兄弟,而它对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危害之大,是很多人想像不到的。……但是,道理归道理,现实是现实。行政执法不力、打官司成本高昂,都在让农民工们选择以“玩命”的办法讨还工钱。近年来,农民工以跳楼、触高压电等自杀方式讨要工钱的事例已有不少,还有一些农民工因为辛苦一年却见不着钱而走上了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道路,王斌余杀人案则更是给我们在这方面敲响了警钟。   

宁夏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农民工问题专家李禄胜说: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利经常受到侵犯。“农民工有80%是自发打工”。正因为大多数农民工是自发打工,他们大多没有自己的组织资源,因而没有和他们自身利益相匹配的、能够参与市场博弈的平等地位,这是农民工利益受损的一个重要社会原因。说白了,这其实是一种政治权利的缺失,农民工经济利益受损,正是这种政治权利缺失的反映。我们社会结构发育的不健全,值得高度警惕,深刻反思。
  
中国已经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在人权问题上有两个基本观点,一是人权首先是生存权,二是人权包含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形式。以这种进步的人权观来考量王斌余杀人案,一方面,他的犯罪动因,正是因为拿不到应得的劳动报酬,生存权受到了威胁,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清醒地看到,如果个体的人权(比如生存权)得不到保障,将大大地削弱集体人权的内在价值。
  
这充分说明,一个安全的社会,必须至少是一个人人享有基本生存保障的社会,如果我们社会的一部份人失去了这种保障,或者一部份人的幸福生活必须由另一部份人来支付代价,那么这个社会将缺乏安全感,这社会还和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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